云田镇老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云田镇老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云田镇老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云田镇老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YLC-*******



采购代理编号:SZQL-ZZCG-21001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1



B0199-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1





*******.62



20000.00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



合同条款



1



云田镇老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本次设计雨污水管全场约2.1千米,其中DN300污水拖拉管长约170米,云田高速连接线处新建排水盖板渠全场约70米。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



1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2保修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



⑵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①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1)已启动电子证书地区,供应商可提供电子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对其电子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从其新规,提供所换新证的复印件视同符合以上条款中的相关条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原件(申请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提供);



(5)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31日 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王春梅



电 话: 133*****946



2、采 购 人:株洲云龙示范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莫仕刚



电话:****-********



地址: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88号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1036号美的时代广场1104、1423



联系人:王春梅



电 话: 133*****946



邮 编: 412000



电子邮箱:********6@qq.com










附件: 谈判邀请公告(扫描).docx

附件: 云田镇老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xls

附件: 附件二中小微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 附件一:资格申明及授权书格式.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告 竞争性谈判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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