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20年盘龙妇女儿童发展规划10年终期评估和2021-2030年盘龙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竞争性谈判的邀请函

关于2011-2020年盘龙妇女儿童发展规划10年终期评估和2021-2030年盘龙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竞争性谈判的邀请函

关于2011-2020年盘龙妇女儿童发展规划10年终期

评估和2021-2030年盘龙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

项目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竞争性谈判的邀请函


各相关单位:

  按照《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龙妇女发展规划和盘龙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盘政发〔2012〕21号)“监测评估”章节“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的规定和云南省和昆明市第六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要求,盘龙区已启动2011-2020年盘龙妇女儿童发展规划10年终期评估和2021-2030年盘龙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招标人为盘龙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现邀请贵单位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

2011-2020年盘龙妇女儿童发展规划10年终期评估和2021-2030年盘龙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 项目概况:

评估工作:开展对《盘龙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目标进展情况和终期达标情况的评估,全面总结2011年以来盘龙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准确把握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态势,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为制定新一轮盘龙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供可靠依据。

编制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为准绳,以落实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为前提,与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相衔接,以推进妇女儿童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充分运用各种资源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新问题为导向,以促使妇女儿童发展事业与全区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儿童优先发展为目标,把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工作任务转化为根本性的制度和机制,为盘龙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二) 服务内容:

评估工作:

1.完善政策法规情况。制定出台或修订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情况。

  2.纳入规划情况。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内容是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

  3.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政府领导分工中是否明确妇女儿童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听取实施“两个规划"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情况;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妇女儿童有关问题情况;妇女儿童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情况;将“两个规划"内容纳入民生实事项目情况;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将“两个规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两个规划"主要指标纳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情况;将实施“两个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督查情况。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是否依据“两个规划"目标责任分解书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是否建立内部协作机制及其运转情况,是否制定阶段性目标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是否纳入本部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

  4.工作措施及目标进展情况。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项指标(包括定量目标和定性目标)完成情况,实施的具体措施及其成效,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对策。

  5.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妇儿工委会议制度、报告制度、联络员制度、监测评估机制、多部门合作机制等运行情况。

  6.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职责落实和建设情况。妇儿工委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责落实情况;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调整充实情况;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人员实际到位情况;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

编制工作:

1.适当关注民生,确保妇女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制定新规划、设置主要目标方面,一方面要注意吸收现行规划的有益经验和成果,可保留相关内容;另一方面要注意发展创新,在着力推进妇女的社会保障和儿童福利建设方面力求有所突破和发展,保障妇女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注重新旧规划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新规划的部分项目可以保留现行规划的目标提法,但要设定新的目标值;有的项目可与原目标内涵基本一致,提法上依据统计口径或时代发展有所不同;还有一部分项目应设立全新的目标。对一时难以确定的目标值,可以通过进一步的调研和论证提出。

3.强化定性量化,便于开展监测评估。在制定策略措施时,可将较宏观、全局的策略措施列在前面,其他的既包括支持主要目标的策略措施,也有一些在主要目标中未能体现的重点问题,可在后面的策略措施中进行强调。在指标设置上,应多提出量化目标和定性目标,以便于监测统计和定期评估。

(三) 服务费:在盘龙区人民政府批复的金额限度内,价低者中标。

  (四) 服务期:按照昆明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的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周期内完成,并通过第三方专家评审。

  (五) 质量要求:评估工作通过盘龙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编制工作通过盘龙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后印发。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开展社会口课题研究能力、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经验和服务能力、有绩效评价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招投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3月31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盘龙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昆明市北京路481号3-317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竞争性谈判的时间及地点

2021年3月31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昆明市北京路481号3-322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龙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昆明市北京路481号3-322室  

电 话:********

  联系人:邵蕾  

盘龙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标签: 竞争性谈判 服务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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