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坝镇向荣村幸福美丽新村村道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西坝镇向荣村幸福美丽新村村道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谈判邀请
乐山顺成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五通桥区西坝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西坝镇向荣村幸福美丽新村村道建设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X202104
2.采购项目名称:西坝镇向荣村幸福美丽新村村道建设工程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省级专项资金,483868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工程项目实施规模及内容:本次项目涉及4组、6组村道建设共计2059米,其中,3米宽道路886米,2.5米宽道路388米,0.8米宽支路780米,回车道1处长5米。浇筑C25混凝土路面,厚度20cm(支路10cm)。
四、定向采购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400万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了4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推荐供应商名单为:(四川江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兴川鼎力建设有限公司、四川英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https:///)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400万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故本项目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故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故本项目符合划型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具有二维码的信息录入证;
3.4项目经理: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B证;
3.5项目技术负责人: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
谈判文件自2021年 05 月 26 日至2021年 05 月 27 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
2、获取方式:
网络获取:供应商将(1)单位介绍信原件(盖鲜章);(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3)供应商报名表(下载自行填写扫描和word版本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8@qq.com,待公司确认报名资料无误后,将谈判文件发送至对应供应商的经办人邮箱。
注:《供应商报名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谈判当天交至乐山顺成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邦泰中心B座15楼7号)
3、文件售价:500/份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05 月 31 日13:3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乐山顺成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邦泰中心B座15楼7号)。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 05 月 31 日13:3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十二、谈判地点:乐山顺成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邦泰中心B座15楼7号)。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三、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乐山市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五通桥区西坝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五通桥区西坝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乐山顺成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址:乐山市市中区邦泰中心B座15楼7号
联 系 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
标签: 公告 采购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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