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农业农村局第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公布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第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公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进度安排 | 完成 时限 | 责任 科室 |
1 | 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 | 尊重农民的需求,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开展培训,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参加培训,计划全市培训10500人次。 | 第一季度:待省厅方案下达后,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市级方案制定。各县(市、区)开展培训需求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第二季度:各县(市、区)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方案制定、需求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第三季度:各县(市、区)完成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准备和招投标等工作;第四季度:全市累计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10500人次以上。 | 2021年 12月 | 科技教育科 |
2 | 岭下乡千亩高优农业园区食用菌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 | 为进一步提升岭下千亩高优农业园区景观,促进食用菌产业发展壮大,计划分年度推进屏南县岭下乡千亩高优农业园区周边菇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含转移新建菇棚和改造提升旧菇棚)。下达市级资金100万元,预计新建改造20亩食用菌标准化大棚基地并配套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 | 2021年1月前期设计规划,编制实施方案;2021年2月-4月,完成三通一平及配套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2021年5月-6月,完成20亩食用菌标准化大棚的建设,建设规模20万筒;2021年7月,完成项目验收。 | 2021年 7月 | 市食用菌技术推广站 |
3 | 茶树品种改造和低产低质茶园改造项目 | 按照“三提一改”思路,鼓励集中连片茶园实施低产低质茶园改造,促进茶园生产能力和茶叶品质的有效提升,力争完成低产低质茶园改造2万亩以上,其中奖补项目茶树品种改造5625亩,下达项目资金450万元。 | 第一季度:提前下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奖补资金,明确各县(市、区)2021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和指标任务;第二季度:各县(市、区)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开展项目摸底调查,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承担主体;第三季度:市县两级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各县(市、区)根据承担主体完成情况,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第四季度:完成2021年度项目整体验收,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 2021年 12月 | 市茶产业发展中心 |
4 | 创建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示范点 | 推进福建瑞达茶业有限公司(福鼎)茶园和宁德市益智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柘荣)食用菌工厂可视化、生产智能化、质量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农业电子商务等管理系统及成果展示中心系统建设。通过现代农业智慧园项目建设,促进企业自动化、信息化,提升企业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 | 2020年12月前期设计规划,编制实施方案;2021年1月,报请省农业农村厅对实施方案进行审定。2021年2月,明确智慧园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商,并签订项目 合作协议;2021年2-5月,完成农业物联网硬件、装备、配套装备、软硬件系统集成应用、智慧园指挥调度中心建设等;2021年6月,完成项目验收。 | 2021年 6月 | 市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
5 | 农民合作社 规范提升 | 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行动,发挥示范社引领作用,加快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计划全市新培育省级合作社示范社18家,市级合作社示范社55家,县级合作社示范社180家。 | 第一季度:待省厅任务安排后,下发任务清单确定2021年9县(市、区)新培育县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数量;第二季度:印发宁德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办法,开展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第三、四季度:落实项目扶持,用好中央、省级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按照序时进度加快项目落实落地,并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公布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 2021年 12月 | 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 |
6 | 家庭农场 示范场培育 | 组织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计划新培育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30家,其中市级示范场40家、县级示范场90家以上。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按照品种优良、技术先进、生产标准、产品安全、流转规范、规模适度、效益良好、带动力强等要求,发挥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引领作用。 | 第一季度:待省厅方案下达后,分解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培育计划;第二季度:印发《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政策与改革工作的通知》(宁农函〔2021〕16号),分配各县(市、区)家庭农场示范场培育数量指标;第三、四季度:各县(市、区)完成各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培育工作。 | 2021年 12月 | 政策与改革科 |
7 | 乡村振兴试点 示范建设 | 推动全市1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确保省、市、县三级试点示范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力争全年建设项目500个以上。 | 第一季度:基本完成2021年试点示范项目平台项目入库工作;第二季度:市级配套资金下达各县(市、区),督促各地推进试点示范建设;第三季度:督促各县(市、区)推进试点示范建设;第四季度:试点示范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推进项目500个以上。 | 2021年 12月 | 发展规划科 |
8 | 开展农业专家团服务乡村振兴行动 | 由各专业领域农业专家组成9个专业对口、结构合理的专家团,深入各县(市、区)农业生产第一线,重点服务我市乡村振兴试点村、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产业薄弱村及24条乡村振兴示范线村庄,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科技服务。 | 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典型示范项目进展和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专家团服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存在困难和问题,并针对基层的需求,制定服务计划。 | 2021年 12月 | 人事科 科技教育科 |
9 | 福安市泊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 | 新增年出栏生猪10000头,计划企业自筹资金2000万元,建成后,年经济效益500万元。 | 2021年5月建成育肥舍和饲料库;2021年7月建成公猪舍和母猪舍;2021年9月建成分娩舍和保育舍;2021年10月完成附属设施建设;2021年11月养殖场绿化。 | 2021年 12月 | 畜牧兽医科 |
10 | 农村“美丽庭院”创建 | 全市开展农村“美丽庭院”创建1400户,优先推动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和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 | 第一季度:制订、下发《宁德市“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方案》;第二季度:督促各县(市、区)根据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创建方案,将任务分解下达到乡、到村;第三、四季度:督促、指导工作开展,确保完成“美丽庭院”年度计划任务。 | 2021年 12月 |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
11 | 开展重点对象监测帮扶 | 对目前全市认定监测的脱贫不稳定对1014户3624人,以及下阶段可能出现的返贫风全对象继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确保不出现返贫。 | 第一季度:继续安报科级以上干部挂钩帮扶,帮助制定年定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措施;第二季度:确保每个月开展入户帮扶一次,重点解决好产业就业问题,重点解决生产就业和“三保障”难题;第三季度:全面开展帮扶工作“回头看”,对7.2万已经脱贫对象进行全面“回头看”,确保及时发现返贫风险;第四季度:开展动态监测,确保重点帮扶对象脱贫成果有效巩固。 | 2021年 12月 | 扶贫开发工作科 |
12 |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建设 | 以我市主要的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粮食等生产基地为重点,支持各类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和改造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2021年,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49个,其中茶叶41个,蔬果8个。2021年3月,按省厅要求,开展项目建设,通过该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初加工水平。 | 第一季度:按省厅要求,下发工作通知;第二季度:开展调查摸底,落实建设主体,开展建设;第三季度:开展建设;第四季度:县级完成初验收,并填写2021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考核验收表。在县级初验收的基础上,我局将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抽验等方式对我市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进行综合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厅。 | 2021年 12月 | 市农产品加工推广站 |
13 | 农业“三品一标”认证 | 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农业品牌宣传保护,全年力争新增“三品一标”产品30个以上。 | 全年性组织申报认证 | 2021年 12月 | 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14 |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监测本地产农产品1000批次以上。 | 按季度推进 | 2021年 12月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15 | 农药使用量减量化 | 通过推广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综合技术和统防统治应用,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量,完成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445万亩次,统防统治面积260万亩次,达到全年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2%。 | 第一季度完成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44.5万亩次,统防统治面积26万亩次;第二季度完成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178万亩次,统防统治面积104万亩次;第三季度完成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178万亩次,统防统治面积104万亩次;第四季度完成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44.5万亩次,统防统治面积26万亩次。 | 2021年 12月 | 市植保植检站 |
16 | 实施地力提升“2345”工程 | 通过实施推广有机肥200万亩、开展测土配方施肥360亩(次)、发展种植绿肥50万亩、实施稻田秸秆还田45万亩四项工作措施提升耕地质量,化肥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2%。 | 第一季度:根据省厅下达的2021年土肥工作指导文件,制定本市土肥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做好具体工作的准备和安排;第二季度: 各县(市、区)根据农时季节和具体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各项目实施;第三季度: 各县(市、区)根据农时季节和具体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各项目实施;第四季度: 各县(市、区)根据农时季节和具体工作任务,完成各项目的目标任务及实现化肥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2%。 | 2021年 12月 | 市土壤肥料技术站 |
17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 | 第一季度:各地应采取专项措施加快推进建设进度,2019年度项目剩余未完成部分要在3月底前全部建设完工。2020年度项目在2月底前完成100%开工。第一季度计划完成3万亩,为年度建设任务的20%;第二季度:2020年度项目要在第二季度建设完工50%。2021年度项目完成立项并计划于5月份开始评审工作。第二季度计划完成3万亩,为年度建设任务的20%;第三季度:2020年度项目完成全部建设,并开展县级初验。2021年度项目完成全部评审批复工作。第三季度计划完成4.5万亩,为年度建设任务的30%;第四季度:2020年度项目完成县级验收和市级复验。2021年度项目要全面开工建设。第四季度计划完成4.5万亩,为年度建设任务的30%。 | 2021年 12月 | 市农田建设管理科 |
18 | 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 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参加文明交通、环境整治、义务献血和政策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聚焦身边人身边事,力所能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落实在职党员“双报到”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发挥职能优势,切实为社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各支部深入与产业薄弱村、乡村振兴试点村等开展结对共建,通过项目帮扶、联系帮带等形式,帮助共建村至少办1次实事好事。 | 安排党员干部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等 | 2021年 12月 | 机关党委 各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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