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采购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郧阳区人民医院(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招标编号:yyrmyy-2021-1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郧人医采计备[2021]11号
三、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采购
四、项目内容:郧阳区人民医院位于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中心地带,周边学校、商铺林立。医院食堂位于医院4号楼旁,为单层建筑结构,建筑面积约300余平方米。职工约800人、实习生及其他业务工作人员约100人、编制810张床位病人及家属等人员全天膳食(包括但不限于早餐、午餐、晚餐、夜宵、特殊病号餐、接待餐)和全年不间断的饮食服务及订餐、送餐服务,采购人不保证病人就餐人数。
五、承包方式:整体承包,不得分包、转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六、服务年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方式为1+1+1年。
七、项目预算金额:年度承包管理费(不低于)10000元(不包括与现有管理单位交接工作等的各项费用)。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可在2021年5月26日起至2021年6月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郧阳区人民医院财务科领取招标文件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副本;②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③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④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不良记录的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原件;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二个网站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给授权代理人交纳社保费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其它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存档。①、④提供原件备查。
十、投标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6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6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郧阳区人民医院(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15号)
十一、开启
1.时间:2021年6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郧阳区人民医院五楼会议室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15号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娟
电话:****-*******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
2021年5月25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