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液氨】招标公告
【2021年下半年液氨】招标公告
华能华北分公司2021年下半年液氨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5-1-07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华北分公司2021年下半年液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统一招标,分签合同”的方式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46号;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和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临港经济区。
2.2 规模: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46号,现有4*300MW燃煤供热机组。
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临港经济区, 机组容量一套E级“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发电能力约265MW。
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临港经济区,机组容量2台F级“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发电能力为463MW。
2.3 供货工期: 180天
2.4标段划分: /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材料名称:液氨、一等品。
招标范围:
序号 | 单位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供货期限 |
1 | 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 | 液氨\一等品 | 280 | 2021.7-2021.12 |
2 | 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 液氨\一等品 | 30 | 2021.7-2021.12 |
3 |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液氨\一等品 | 1600 | 2021.7-2021.12 |
4 | 合计 | 1910 |
本项目采用“统一招标,分签合同”的方式进行采购。招标单价在合同期内为不变价,按实际送货数量进行结算。
2.6 交货地点: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7供货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连续供货能力,合同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及通知交货,满足春节、重大政治活动、实行交通管制等期间的液氨供应。本项目采用“统一招标,分签合同”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单价在合同期内为不变价,按实际送货数量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液氨供货合同业绩。
3.2.2投标人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厂家授权文件。
3.2.3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4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行驶经营许可证及危化品运输资质;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提供实际承运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危化品运输资质。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5月26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6月2日17时00分止。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
4.5 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响应界面处,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服务中心-->操作手册”)。
4.6 客服电话400-010-1086。
招标文件费:标段'华能华北分公司2021年下半年液氨采购标段包1'标书金额:1000.0元售后不退。
注:集中解密方式,投标人需使用 “中招互连”APP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使用“中招互连”APP或国富安CA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使用“中招互连”APP扫码加密,不能使用国富安CA解密;反之同理。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时,登录“中招互连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6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达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1.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用户,原用户名不变,初始密码: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修改密码):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数字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目前处于CA、扫码交替阶段,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数字证书。
1)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如您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客户端软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扫码、注册自助办理数字证书。请您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进行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08;
2)实体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登录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由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督办。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录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
7.4.3.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
联 系 人:张健
电 话:***-********
电子邮件:zhangjian0220@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400-010-1086 转8104(仅接受工作时间电话咨询,8:30-12:00,13:30-17:00)
电子邮件:hnzbzy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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