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黄黄铁路站房工程周转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黄黄铁路站房工程周转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黄黄铁路站房工程周转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DJW2021-031 1. 招标条件 1.1新建黄冈至黄梅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HHZF-1)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资金来源为采购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黄黄铁路站房项目部依据《关于黄黄铁路站房工程周转材料计划批复》(电建物【2021】第19号)实施公开采购。 1.2组织形式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实施公开招标采购,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新建黄冈至黄梅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位于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蕲春县境内,包含新建两个高铁站房、雨棚、等相关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站房19998.04平米站房,其中蕲春南站站房9998.24平米、浠水南站站房9999.8平米,19138.67平米雨棚,其中蕲春南站雨棚10538.67平米、浠水南站雨棚8600平米。项目建设单位为武九铁路客运专线湖北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浠水南站: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蕲春南站: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铁一院南方监理公司HHJL-2标监理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黄黄铁路站房项目部组织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0日,竣工日期2021年12月15日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为素板、木方周转材料具体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1 木方(一包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经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1.2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1.4 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达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二年财务报告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先进,原木采购渠道合法(进口木材报关手续齐全、植物检疫证有效),资料随货同行,并确保其可追溯。经销商选用符合资格条件生产商的产品,采购渠道正规,确保产品质量及产品资料的可追溯。 3.1.6 供货业绩:近二年在类似房地产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二个工程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且各工程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不少于200万元(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1.7 履约信用: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2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1.8其他要求:具备运输、专业服务能力,组织运输、保证供应服务及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 素板(二包件)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经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2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2.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2.4 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达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二年财务报告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2.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先进,原材采购渠道合法(进口原料报关手续齐全、植物检疫证有效),资料随货同行,并确保其可追溯。经销商选用符合资格条件生产商的产品,采购渠道正规,确保产品质量及产品资料的可追溯。 3.2.6 供货业绩: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二个工程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且各工程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不少于200万元(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2.7 履约信用: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2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2.8其他要求:具备运输、专业服务能力,组织运输、保证供应服务及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3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 2021年5月29日 16: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 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 2021 年 5月 29日 16:00 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电子 版《投标申请表》及其盖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 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标书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黄黄铁路站房项目部 开户银行:中行武昌支行 联 行 号:104521003535 帐 号:574279771708 汇款时务必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告知招标联系人,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4.3招标人收到汇款信息后赋予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权限。 4.4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务必于 2021 年6月13日上午 9:30 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有效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有意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请于 2021年6月13日9时30分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 121 号),如变更开标会议地点以招标单位通知地点为准。 5.3 推荐各投标人选择使用“开标后自动解锁”功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和(http://)同时发布。 7.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黄黄铁路站房项目部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清泉镇彩虹大道东50米 联 系 人:张振伟 电 话:15629160951 电子邮箱:272011981@qq.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 1 110000 102170748 K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联 系 人:陈军、张振伟 联系电话:010-8824 6684、15629160951 8.公告附件 8.1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8.2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黄黄铁路站房项目部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
标签: 招标公告 材料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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