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梯田(福建嶂)生态保护修复-前进村水渠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大洋梯田(福建嶂)生态保护修复-前进村水渠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河龙乡大洋梯田(福建嶂)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前进村水渠修复工程已由宁财〔2020〕33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河龙乡前进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河龙乡前进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河龙乡前进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66万,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招标控制价;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投资约66万,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招标控制价;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设置业绩;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60951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2.6.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宁化县内注册登记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7.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7.3闽人设文[2015]229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7.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7.5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5日08:00:00至2021年5月29日18:00:00通过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400-870-5191。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小写:¥13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7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河龙乡前进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化县河龙乡前进村,邮编:365400
电话:13860503933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九洲骏豪2栋118,邮编:365400
电话:18605031345
联系人:唐小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四楼
联系电话:0598-8719021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化支行
开户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500 1647 4070 595 77777
交易中心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8719021罗女士
用途:请注明“宁化县河龙乡大洋梯田(福建嶂)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前进村水渠修复工程”或“闽安华【NH-2021】招字第18号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日期:2021-05-25 17: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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