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信息共享平台招标公告

气象信息共享平台招标公告

珠海市气象局气象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二期建设工程
受珠海市气象局的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气象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投标。

一、   采购计划编号:       

二、   采购项目名称:气象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三、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万柒仟元整(¥1,207,000.00元);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报价上限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标法。

五、   项目完成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包括软件研发、试运行。系统上线后,另外提供一年免费服务服务。

六、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珠海市气象局气象信息共享平台

1套

投标人必须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七、   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的;

3、提供营业执照住所地市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从开具证明的当天算起,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提供营业执照住所地市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从开具证明的当天算起,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九、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投标报名时间:自2013年7月3日起至2013年7月1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十、   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户    名: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7月23日15时0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二号开标室。

3.     开标时间:2013年7月23日15时00分。

4.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二号开标室。

十二、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刘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
 
传    真:****-*******
 传    真:****-*******
 

 

采购人:珠海市气象局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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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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