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综合管网工程(一期)机电工程等附属工程及桥梁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综合管网工程(一期)机电工程等附属工程及桥梁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容东片区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综合管网工程(一期)机电工程等附属工程及桥梁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东片区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综合管网工程(一期)机电工程等附属工程及桥梁景观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东片区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95号)、《关于容东片区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 》(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036号)、《关于容东片区辅助配套服务区综合管网(一期)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 》(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容东片区。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容东片区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综合管网工程(一期)机电工程等附属工程及桥梁景观工程范围内的综合管廊机电工程(主要包括供电与照明、监控与报警(不含统一管理信息平台)、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标识系统等)、交通工程(主要包括标志、标线、人行道护栏、公交站棚)、桥梁景观工程(主要包括的人行道栏杆、外立面装饰工程、涂装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等。 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2.3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1日(不含),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4月30日,主体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经招标人同意,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5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2.4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综合管廊机电工程(主要包括供电与照明、监控与报警(不含统一管理信息平台)、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标识系统等)、交通工程(主要包括标志、标线、人行道护栏、公交站棚)、桥梁景观工程(主要包括的人行道栏杆、外立面装饰工程、涂装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含各系统管线敷设安装、材料设备采购、系统集成、调试、联合调试、安全评估、以及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工作)和施、竣工阶段BIM(含CIM)技术建设及应用。施工总承包单位还应负责容东片区辅助配套服务区市政道路、综合管网工程(一期)机电工程等附属工程及桥梁景观工程永久用电报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单个施工合同额为500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管廊机电安装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机电安装工程或隧道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指投标人自行施工的综合管廊机电安装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机电安装工程或隧道机电安装工程单个施工合同额为5000万元及以上)。注:施工业绩附合同关键页(至少完整显示合同签署各方、施工工作内容、合同额、合同签署时间)。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要求的独立施工的综合管廊机电安装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机电安装工程或隧道机电安装工程工程及其对应合同额,则还应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该事项。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施工合同或多专业施工合同等的,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施工范围内对应的综合管廊机电安装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机电安装工程或隧道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额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独立承担的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满足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3.1.4财务要求:(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包括附注部分。
3.1.5信誉要求:(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最终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L项细化修改为本条);②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③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②项修改为本条)。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26 09:00至2021-05-31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2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1年05月3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其他要求:___/__。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本项目开标过程分为两阶段,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 第一阶段: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本阶段公布投标文件递交情况、保证金递交情况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第二阶段:开标过程中的投标文件解密步骤将在开标开始后的第二天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的具体开始时间为 2021年 06月22日9时00分,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应按时、自行解密投标文件。本阶段将仅使用开标系统进行解密、唱标、异议程序。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21 14:00,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21日14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前一天请投标人务必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CA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CA进行检测。如未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问题可拨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12-5675633。 10.3 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唱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自己账号,在本项目系统界面自行查询开标信息。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有问题可拨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12-5675633。 10.8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262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0312-5675633。 10.9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信路6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邮编:

/

邮编:100020
联系人:

魏经理

联系人:张新华、张海涛、吴永建
电话:

0312-5670805

电话:010-65005503/19801872367/19801690078
传真:

/

传真:010-6591339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xiongan@cbwtc.com
网址:

/

网址:www.cbwtc.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京广支行
账号:

/

账号:9550880025670600193

标签: 工程招标 景观 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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