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玉圭园第三批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龙山玉圭园第三批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辽源市龙山玉圭园项目第三批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YHJZB2013—023JS-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龙山玉圭园项目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字【2012】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辽源市玉圭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219913.79平方米;
酒店:建筑面积:67630.67㎡,框架核心筒结构,高度99.7m,层数27,地下一层;
洗浴中心:建筑面积21732.18㎡,框架结构,高度17.85 m,层数4,地下一层;
公寓:建筑面积15149.21㎡,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度49.87m,层数16,地下局部一层;
办公楼:建筑面积52287.96㎡,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度67.05 m,层数18,地下二层;
商业中心:建筑面积53190.77㎡,框架结构,高度23.85m,层数4,地下一层;
B10号楼:建筑面积9923㎡,高度71.4m,层数23。
2.2招标范围:土建、采暖、电气、给排水等工程施工
2.3标段划分:第一标段:【酒店、洗浴中心、公寓】
第二标段:【办公楼、商业中心、B10号楼】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 辽源市辽河半岛东侧 ;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 7 月 29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 年 8 月 30 日,工期 762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 资格。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 资格。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3 日至 2013 年 7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 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2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各标段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2000 元,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招标人在收到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 7 月 23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各标段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源市玉圭园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 易城嘉园7单元1号楼
邮 编: 136200
联系人: 赵丹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15号
邮 编: 136200
联系人: 董芷廷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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