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销售及服务招标公告
废旧物资销售及服务招标公告
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销售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废旧物资销售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人地址:常德市人民西路3333号
三、招标项目名称: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销售及服务项目
四、招标编号:FRSY-*******
五、招标货物情况
(一)货物名称:
货物名称和数量:
项目一
废旧物资名称 | 招标数量 |
纸箱废包装纸 | 320吨 |
废木板 | 140吨 |
废铁桶 | 240个 |
废油墨桶 | 4800个 |
废塑料 | 4吨 |
纸箱废纸 | 1100吨 |
废水松纸 | 540吨 |
废电化铝 | 120吨 |
废银卡纸 | 320吨 |
废边料纸 | 380吨 |
废白卡纸 | 150吨 |
废铁管 | 1.6吨 |
项目二
废旧物资名称 | 招标数量 |
PET废膜 | 2800吨 |
(二)供货时间、地点和数量:
1、预计交货期:2013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交货数量:按实际过磅数量执行。
六、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
1、项目一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项目二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年检合格。
4、投标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经营范围涵盖应标货物。
5、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6、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7、项目二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资信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务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七、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供招标人验证: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项目二须提供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投标人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和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八、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13年7月3日至2013年7月10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德市人民西路3333号,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四楼招标办
3、要求:
(1)投标人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填写投标报名表。
(3)投标人需自带U盘,拷取招标文件。
4、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请至少于开标前一周告知招标人联系人,以维护投标人诚信经营声誉,同时便于招标人组织招标活动。
5、联系人:陈晓环 联系电话/传真:****-*******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评标时间: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数量及联系人:
(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24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货物样品。
(2)地点: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199号,常德市芙蓉大酒店2号会议厅
(3)递交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在该页右下角签字方为有效。投标文件须分别密封后提交。投标文件密封材料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开标日和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
(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提交一份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
2、开标时间:2013年7月24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 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199号,常德市芙蓉大酒店2号会议厅
4、评标时间:2013年7月24日。
5、评标地点: 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199号,常德市芙蓉大酒店2号会议厅
十、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十一、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视同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依次选择排名在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体
有效发布时间:2013年7月3日至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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