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河道截污干管工程招标公告
梅溪河道截污干管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13] *******号
开标时间:2013-07-1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晋政施招[2013]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梅溪河道截污干管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晋发改审[2012]1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晋江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4915万元,本次截污干管全长约7.4K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划分标段的,说明各标段的划分情况):本工程位于晋江市九十九溪梅溪河段。工程起点位于彭溪与梅溪河道汇合口,终点位于九十九溪东南侧磁灶镇苏安村内拟建的西北片区污水厂用地处。本次截污干管全长7.4KM,管径d500-d140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__ ____;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7月3日至 2013年7月9日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9456);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每个合同段投标保证金伍拾 万元人民币(下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7月19日9时0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
地址:晋江市市政园林局,邮编: ;
电话:********1981传真: ;
联系人:连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晋江市青阳莲屿下陈96号 ,邮编: 362000 ;
电话: 189*****337 传真: ****-******** ;
联系人:张秀金 。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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