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运营期保险招标公告
2013年运营期保险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2013年运营期保险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2013年运营期保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CSIE********
项目名称: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2013年运营期保险项目
项目概况: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下属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和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的财产险、机损险和公众责任险,各公司2013年投保金额如下:
各公司2013年投保金额
公司 | 投保金额(亿) |
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 70.96 |
包头煤化工分公司 | 75.85 |
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9.76 |
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13.98 |
合计 | 170.55 |
3.招标内容
本项目标的物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下属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和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投保金额的财产险、机损险和公众责任险。
4.项目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马家塔镇,神华煤直接项目厂区和其自备电厂厂区及其附件临近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西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咸阳市泾渭开发区朝阳四路北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锦界工业园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厂区。
5.服务期限:投保期为保险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8月11日24:00止。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
投标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年审有不良记录,年审基本合格,或者年审不合格的单位不得投标。
投标人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应包括财产险、责任险。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陕西省需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有石油、石化项目运营期保险的承保经验和理赔经验。
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投标,不接受其分子机构投标。不接受委托保险代理人代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自2013年7月3日起到2013年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8房间。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3)内蒙古自治区和陕西省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证明。
以上验证内容中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原件,其他资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装订成一套)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郑重说明:凡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先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办理方式详见神华招标网。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2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10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2会议室
邮 编:100007
联系人:朱红杰
联系电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zhuhongjie@shenhua.cc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帐 号:345458 594 966
招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人:杨楠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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