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中阿商事法律服务平台运营维护(三次)招标公告
承办中阿商事法律服务平台运营维护(三次)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1-05-25 10:35:30.0]
说明:中阿商事法律服务平台(宁夏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平台)运营维护项目于2021年5月10日进行第二次挂网公告,截止5月18日11:00(报名截止日期),有2家单位向自治区博览局递交了比选文件,不满足公开比选(至少需要3家)条件,且不符合投标人资质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精神。为顺利开展工作,自治区博览局需重新进行第三次挂网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中阿商事法律服务平台运营维护项目
二、项目内容
商事法律线上线下培训活动、商事法律服务平台专题页的维护与更新、编印商事法律宣传册等其他工作。
三、投标人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材料
(一)供应商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二)供应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
(三)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谢绝投标;
(四)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需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2.围绕自贸协定原产地、汇率风险规避、经贸风险防范、合规化经营等方面内容,负责邀请专家学者、部分企业参加培训活动,并录制培训音频课件。
6.建立与中阿商事调解中心秘书处成员工作联系,实现网页链接,共享相关工作信息、政策法规。
1.针对商事法律工作服务平台的运行情况,每半年调研报告、年度工作报告。
2.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编辑有价值的工作信息,每月不少于2篇。
4.根据调解中心推荐和当事人委托,低于案件代理费取费标准从事代为仲裁、诉讼、顾问等收费性法律服务。
5.做好调解员队伍的管理服务,推荐中阿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进入银川仲裁委仲裁员名录。
6.至少安排一名律师专项负责开展中阿商事调解中心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7.团队人员需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事法律法规、政策、人文、金融各环境;熟悉国际经济法业务;熟练掌握英语、阿语或其他国家语言文字;掌握调解员调解技能。
(一)意向投标单位填写《关于承办中阿商事法律服务平台运营维护项目邀标比选(二次)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后,于6月1日11:00前将报名表返回我局。
(二)投标人应按照比选须知要求将投标文件和报名表于6月1日11:00前递交至宁夏博览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A座1501室)。
(三)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须知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https://www.nxccpit.gov.cn/********103436_961.docx" target="_blank">关于承办中阿商事法律服务平台运营维护项目邀标比选(三次)报名表
********https://www.nxccpit.gov.cn/********103436_961.docx" target="_blank">2.********https://www.nxccpit.gov.cn/********103447_35.docx" target="_blank">中阿商事法律服务平台运营维护项目评分表
********https://www.nxccpit.gov.cn/********103447_35.docx" target="_blank">宁夏回族自治区博览局
********https://www.nxccpit.gov.cn/********103447_35.docx" target="_blank">2021年5月25日
标签: 维护 运营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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