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乾豪国际广场(即青岛银座中心)冷却塔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1号。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35834.35㎡。地下3层,地上商业6层,办公地上37层,建筑高度:地上商业31.5m,超高层办公155m。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并具有相应制造、经营权资格证明的独立企业法人(代理商应提供厂家授权代理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招标条件的要求,所投产品必须具备行业相关认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等。
4、具备同类产品业绩。
5、制造商须具有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和相关检测报告。
6、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则上通过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与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投标委托: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单位在报名、开标时应携带:项目授权书、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及证明以上资质条件的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报名时间:2013年7月4日-5日8:30-17:00,报名时请将500元标书费存入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济南山师东路支行账号:****************01,在备注或摘要中注明单位名称,携带缴款单(交现金也可)及U盘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师东路4号北楼102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戚先生 联系电话:****-********
青岛乾豪国际广场(即青岛银座中心)冷却塔技术要求一、招标范围1)不锈钢方形逆流式带雾化装置超低噪音冷却塔3台(包括所有附件、备件、控制柜,及整套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和维护保养。二、技术要求及参数1)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行业的最新标准和规范以及国际通用标准。2)冷却水量:600m3/h ,湿球温度27℃(如果余量更大些可28℃) 功率:22kw运转重量≤13500kg冷却水进出口温度:空调工况37℃/32℃ 制冰工况35℃/30℃3)主要承重构件冷却塔底盘、框架、及其他连接件和紧固件等应为不锈钢材质,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4)冷却塔宜采用淋水填料阻燃PVC片(原生料),其表面形状应有利于冷却水的滞留及换热,散水率高具有防结垢,防老化、方便安装、清洗等性能;5)设备配备防飘水设备,材料要求为防冻、阻燃,飘水损失要符合行业标准。6)冷却塔使用寿命不得低于15年。7)采用节能机翼型低转速专用风机,风机叶轮材质为铝合金皮带传动,电机结构形式应为全封闭室外型,为进口或中外合资企业产品,其绝缘等级为F级以上,防护等级为IP-55;皮带轮易于拆卸维护、耐腐蚀,皮带耐磨损、噪音低;为防止皮带日晒老化、淋雨打滑,应设皮带护罩;8)冷却塔配管系统:浮球阀采用铜阀,不锈钢杆子,调节灵敏、可靠,同时备有紧急补水装置;过滤器、溢流管、排污管采用全钢结构、热镀锌处理;其他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冷却塔国家标准GB7190-1997中所规定的内容。9)冷却塔需满足:(1)边界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1类标准;(2)室内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2中1类标准;(3)对周边的影响须要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4)通过环保局对噪声的验收要求。3、厂家需提供1)冷却塔(包括其主要部件)的型号、产地及技术参数。2)主要设备用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检验、试验规范标准。对于所有零部件要提供其品牌、完成生产及质量检测的厂家名称、产地,额定使用寿命。3)冷却塔的减震形式,抗震烈度及距离设备1米处的噪音等级。4)供货产品的全套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冷却塔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说明书;冷却塔总图及安装图;冷却塔基础荷重图、预留孔及预埋件图;设备与配套材料供货清单,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及价格表;所有电控设备接线图;试验报告及仪表校验记录;所有供货设备及仪表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和保养手册。)4、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应详细描述产品配置技术特点及产品性能指标参数,并应完整列出产品的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存在技术偏离及疑问的,应明确指出。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应详细列出设备及控制系统的主要部件、材料、元件名称、技术参数、制造厂家、单价、数量。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应详细列出随设备提供的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的名称、技术参数、制造厂家、单价、数量。5、投标方具备较强实力,售后服务到位,所投标品牌为国内外知名品牌。(建议品牌马力、良机、荏原等同档次产品)6.保修期为两年。三.安装调试:1.投标方应负责设备的供货、安装工作,负责设备的调试及试运行期间的督导工作; 2.安装、调试必须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3.投标方派出的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本项目所需设备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进行全部设备的安装,确保其通过验收;4.设备安装期间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本项目的现场工程会议, 与业主及相关单位讨论解决有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所有问题;5.在安装过程发现的供货及其质量问题,投标方负责补救处理;技术文件和各类设计图纸(原理图、设计图、装配图),以及完成有关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等实施过程中的记录资料、试运行报告以及竣工验收资料等需一式4套提交给业主。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为设备安装完成正式验收并签发最终验收合格证开始计算,投标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2年的质量保证期;2.投标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最新设计和合适材料制造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相关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3.投标方应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因其提供的设计、工艺、制造、安装、调试或材料缺陷及由因供货商引起该设备的任何缺陷,故障和损坏负责。按合同规定保修、包换、包退。4.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等),业主有权根据中国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书,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向投标方提出索赔;5.质保期内,投标方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包括易耗品的更换),定期派工程师到现场巡查;6.质保期内,投标方对故障保修的响应,须在接到业主通知的12个小时内到位,如在质保期内发生设备不能运行,停用时间超过12小时或故障呼叫超过8次,质保期按六个月为一周期顺延。7.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对更换过的零部件相应重新计算质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