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柳林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柳林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监测设备

招标公告

山西省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柳林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其所需空气质量监测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LZ_2013_004

二、项目名称:空气质量监测设备

三、招标内容: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2、范围包括:设备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税金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

4、交货地点:柳林县环境保护局指定地点

5、本次招标不受理电话、传真、网络等形式报名

四、投标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具有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所规定的各项资质条件。

五、报名资料

投标供应商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副本原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证明(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5. 投标方需提供柳林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本单位法人、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1.投标人必须满足全部的资质要求,否则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2.以上资质开标时须带资质原件(否则后果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3年7月3日至2013年7月10日

(北京时间:8:00 — 11:30,15:00 — 17:3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柳林县综合行政办公大楼)0409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00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说明: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7月23日下午15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与招标文件不相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地点:

山西省柳林县综合行政办公大楼东楼(会议中心)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

2013年7月23日下午15时30分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山西省柳林县综合行政办公大楼东楼 (会议中心)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王国飞

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七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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