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嘉奖个人和集体的公示
关于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嘉奖个人和集体的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菏泽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菏人社字〔2020〕54号)要求,经逐级推荐遴选和审核评议,拟决定给予郜征等223位同志、牡丹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等37家单位嘉奖奖励(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5月26日至5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mdqrsjsydwglk@hz.shandong.cn
通讯地址: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南街366号牡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附件:
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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