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区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改造及五小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武陵源区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改造及五小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武陵源区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改造及五小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5月26日
张家界金府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的委托,对武陵源区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改造及五小室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武陵源区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改造及五小室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张武财采计(2021)-063
3、委托代理编号:JFZB2021-020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 |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 |
1 | 武陵源区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改造及五小室改造工程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文件 | 执法办案中心改造工程:*******.62元 五小室改造工程:451710.27元 合计:*******.89元 | 3500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连续三个月的完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参照湘建建〔2015〕57号的相关规定配备和管理(即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提供以上人员近期社保缴费证明;
(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其供应商单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查询,查询中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6月02日止,每天上午8:30分到12:00分,下午15:00分到17:3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106号(3楼3013)。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8日09时0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06月08日09时0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财政局402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六、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
(2)地 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
(3)联系人:向先生
(4)电 话:189*****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张家界金府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106号(3楼3013)
(3)联系人:李冀
(4)电 话:186*****898/****-*******
(5)电子邮箱:********7@qq.com
八、其它补充事宜(1)保证金
开户名称:张家界金府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武陵源区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改造及五小室改造工程”字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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