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化养护中心及司法业务用房电梯、中央空调及安装招标公告

机械化养护中心及司法业务用房电梯、中央空调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通许县机械化养护中心及司法业务用房电梯、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公路管理局、通许县司法局,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通许县机械化养护中心及司法业务用房电梯、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3)006号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2部客梯的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标段:(1)招标范围:主机设备的供应、运输 、安装 、调试 、培训 、售后服务等;(2)安装范围:全部风冷冷水机组设备安装、冷媒管、主管、信号线(不包括预埋管的敷设)、控制器、设备压接线(不含动力电源的敷设)、的安装铺设(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2 建设地点:通许县咸平大道西段北侧
2.3 工期
电梯采购及安装交货期: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20日历天;安装期:交货后30日历天;
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交货期:空调设备自发包人通知之日起50日历天;安装期:自开工之日起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该类项目);
3.3通许县机械化养护中心及司法业务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投标人需具备:1、在河南省内有固定安装、维修保养机构证明,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2、具备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B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建设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若厂家安装请提供厂家的的资质证书、若代理商安装的请提供代理商的资质证书;3、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B级制造许可证,若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报名);3、投标设备的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14001;18001认证。
通许县机械化养护中心及司法业务用房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投标人需具备:1、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设备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2、投标人所投主机生产厂家对该项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4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3.5 一个生产厂家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前来参加投标;
3.6所投产品必须是国内、国际知名品牌的优良产品;
3.7 投标人需具备通许县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日期以报名时间为准(查询地点:通许县检察院预防科 联系电话:****-*******);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及时间
4.1请于2013年7月3日至2013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 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
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通许县机械化养护中心及司法业务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制造商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复印件)、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代理商提交)、通许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通许县机械化养护中心及司法业务用房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通许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1000元/每份,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7月23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许县公路管理局、通许县司法局
联 系 人:张先生、于先生
联系电话:139*****218 138*****796
代理机构: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378-- *******
传 真:0378-- *******

2013年7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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