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交通(客运)综合服务中心泰宁交通(客运)综合服务中心

泰宁交通(客运)综合服务中心泰宁交通(客运)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宁交通(客运)综合服务中心(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审批【2020】2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自行筹措,招标人为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泰宁县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1776.4平方米,其中包括维修车间、检测车间、附属用房、配电房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泰宁交通(客运)综合服务中心的施工,具体范围以设计资料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包范围:(1)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3)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本项目为建筑面积11776.4平方米,因此确定为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1776.4平方米,属于小型工程,因此确定为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498540(其中暂列金422172元,专业工程暂估价30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满足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拟派出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包含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4)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如经检查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时无需提供行贿犯罪记录函)。(5)根据闽建[2016]5号文、明建筑[2016]218号文及建市[2017]241号的有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列入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的投标。(6)依据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作废”,本项目不允许使用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使用临时建造师职业资格的投标人视为不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专家有权对拟派临时建造师的投标单位做出不利其投标结果的认定。(7)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5日 08:30:00至2021年5月29日 17:3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6月14日 17: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18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6月15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

地址:泰宁县,邮编:354408

电子邮箱:/

电话:13599355008,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迎恩路21号201室,邮编:354400

电子邮箱:/

电话:15259880612、0598-7812666,传真:0598-7812666

联系人:刘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状元街建设大楼

联系电话:0598-783296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归化路49号4楼

联系电话:0598-78699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服务 客运 交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州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