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飞行检查(4)(项目编号:TJRDZ-2021-B-0103)竞争性磋商公告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飞行检查(4)(项目编号:TJRDZ-2021-B-01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飞行检查(4)项目实施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飞行检查(4)
2.项目编号:TJRDZ-2021-B-0103
二、项目内容
1.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进行飞行检查。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项目需求书。
2.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本项目的项目需求书。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16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招标项目,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2.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3.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4.根据磋商当日递交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采购与招标网(https:///)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磋商小组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签字确认并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1.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3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至磋商当日前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4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至磋商当日前至少1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5 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须出具法人企业的授权书(须加盖法人企业公章),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若多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均取消磋商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7日,每日09:00—11: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5月21日08:50,资质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5月21日08:50-09: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5月21日09: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乔女士
2.联系电话:***-********
九、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
3.招标人联系人:刘老师132*****226
十、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及开户行相关信息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4.招标代理机构传真:***-********
5.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rongda@163.com
6.招标代理机构汇款开户行信息:
开户名称: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天津远洋广场支行
行号:********5080
账号:********693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0日
招标
|
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