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车辆维修2标段招标公告
邮政车辆维修2标段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邮政车辆维修项目2标段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4
第三章:主要合同条款 16
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 17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22
第六章:评标办法 32
第七章:补遗及答疑纪要(待发) 3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邮政车辆维修项目2标段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邮政车辆维修项目2标段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邮政车辆维修项目2标段采购
招标范围:对车辆定点修理厂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
标段 | 名称 |
2 | 平泉县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 |
供应商依据维修厂现址所属行政区域进行标段报名,不得跨区域参与投标评审,须提供维修厂址证明材料。
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供应上需具备从事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条件,提供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相关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6日至 2021年5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承德市承市之光小区A座2单元1205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维修厂址证明材料、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6月2日09:00,地点:承德市承市之光小区A座2单元1205室 。
5.2逾期送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下二道河子邮政综合楼 | 地址: | 承德市承市之光小区A座2单元1205室 |
邮编: | /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王倩 | 联系人: | 张宇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 邮件: | / | 电子 邮件: | ********0@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 银行: | / | 开户 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采购人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下二道河子邮政综合楼 联系人:王倩 电 话:****-******* |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承市之光小区A座2单元1205室 联系人:张宇 电 话:189*****912 |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邮政车辆维修项目2标段采购 | |
4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5 | 资金来源 | 自筹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服务范围 | 对车辆定点修理厂进行公开招标 |
8 | 服务期限 | 1年 |
9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上需具备从事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条件,提供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相关证明。 |
10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1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12 | 磋商截止时间 | 2021年6月2日09:00 |
13 | 投标有效期 | 自供应商提交磋商文件响应书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 |
1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500.00元(叁仟伍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以现金形式。 注:投标人保证金开标之前递交。 |
15 | 递交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胶装成册。电子版文件一份。 |
16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与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 |
17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齐全 |
18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由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
19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磋商小组根据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
20 | 履约担保 | 无 |
21 | 最高限价 | 费率最高上限:100 % 本次对招标对本项目的费率进行报价,说明如下: 维修工时费及配件单价以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中给定的维修工时费及配件报价为基础单价乘以费率报价,如费率报价为95%,既最终单价为“基础单价*95%”。 |
22 | 评标方法 | 详见第六章。 |
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本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货商。
2、服务范围
2.1本项目服务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服务周期
3.1本项目服务周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资金来源
4.1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合格的供应商
5.1供应商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5.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和相应的资质。
5.3本项目按本磋商文件附表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供应商。
6、踏勘现场
6.1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由供应商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现有实际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6.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7、投标费用
7.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7.2中标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评标专家费由中标的投标人按实际支付。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组成
8.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第三章:主要合同条款
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评标办法
第七章:补遗及答疑纪要(待发)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答疑
9.1答疑内容
(1)供应商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内容
(2)采购人主动对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
(3)磋商文件澄清、补充文件
9.2答疑要求
8.1答疑内容
(1)供应商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内容
(2)采购人主动对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
(3)磋商文件澄清、补充文件
8.2答疑要求
(1)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在获得磋商文件后,若对磋商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89*****912)。
(2)时间要求
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5月29日17时00分。
采购人解答截止时间:2021年5月30日17时00分。
9.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邮件等方式将一切变更通知、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查阅相关事项,由此造成供应商不能满足实质性要求或未能及时参加投标等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采购人都可以用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磋商文件。
(3)补充通知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4)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5)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遗文件进行研究以便准备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决定是否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响应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函
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3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4资格审查资料
11.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11.6维修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
11.7服务方案
11.8其他材料
12、响应文件格式
12.1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所提供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报价应根据市场行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本项目的特殊性在给定的限价范围内自行报价。
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初次报价,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作为结算单价。
13.3供应商在投标函中的报价以及磋商后的第二次报价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
13.4供应商必须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时要充分考虑本项目特点及企业自身实际情况。
14、投标货币
14.1本次磋商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须要相应地延长投标报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金额、缴纳时间、缴纳方式及收款单位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供应商一次性退还磋商保证金。
16.3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6.3.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16.3.2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16.3.3在磋商过程中进行串通哄抬标价等不正当活动被查处后的;
16.3.4在磋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17、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7.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且所填内容应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内容相符,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时需出示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时需出示响应文件签署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17.4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8、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应胶装成一册。
18.2供应商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响应文件及电子版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在密封袋上应注明:
18.3.1供应商名称
18.3.2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18.3.3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8.4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做为密封章。
18.5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款、第18.2款和第18.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19、响应文件的提交
19.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未送达本磋商文件规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受理。
20、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
20.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21、迟交的响应文件
21.1采购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供应商。
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五、开标
23、开标
23.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供应商应按时参加。
23.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响应文件,不予评审。
23.3开标程序:
23.3.1开标由代理机构主持;
23.3.2检验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3.3.3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3.3.4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和响应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23.4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3.5采购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4、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4.1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24.1.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24.1.2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7.3款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
24.2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评审后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4.2.1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2.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4.2.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24.2.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24.2.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4.2.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最高限价的;
24.2.7拒绝接受按第28条原则修正投标报价的;
24.2.8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24.3有效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六、评标
25、磋商小组与评标
25.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5.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5.3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及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设负责人的,磋商小组负责人由磋商小组成员推选产生。磋商小组负责人与磋商小组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5.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磋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5.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5.6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
26.7评标工作开始后,除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中途停止。专家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完成评标工作的,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调整专家人数。
26、评标过程的保密
26.1开标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26.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3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7、响应文件的澄清
27.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凡属于磋商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
27、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
27.1开标后,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单位向磋商小组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7.2评标时,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要求首先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保人进行下一步评审。其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7.3如果响应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作废标处理。
28、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8.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8.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处理表示的金额为准。
28.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1.3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8.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为参与评标的最终报价,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9、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9.1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9.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形式的质询答辩并提交相关材料。供应商未能参加投标质询答辩的,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将按不利于供应商的情形认定。投标质询答辩不能代替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报价说明资料和相关证明资料等响应文件,不能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内容。
29.3磋商小组依据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前三名作为成交候选人,由磋商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人。如排名第一名因故弃标,则确定第二名为成交单位,依次类推。如出现得分并列第一名的情况,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单位排序在前。
29.4评标方法、标准(见第六章)
29.5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9.6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磋商小组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及时归还采购人。
七、合同的授予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本采购项目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9.3款所确定的成交人。
31、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1.1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2、成交通知书
32.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官网将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32.2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32.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3.1采购人与成交人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3.2采购人、成交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3.3成交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3.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33.4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的施工,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
第三章 主要合同条款
以双方签订为准
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邮政车辆维修项目2、3标段采购。
2、招标范围:对车辆定点修理厂进行公开招标。
3、服务期限:1年。
4、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技术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车辆更换配件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除有特殊要求的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货物上均有包括品牌的有关标志;
2、技术人员具有维修资质,可处理常规故障及特殊故障,如遇疑难杂症需组成专家组进行联合处置。并能寻求厂家或同等专业技术机构予以技术支持并保证车辆运行状况。
3、实实行全天候24小时全方位的急修、救助、拖车服务。如需救援车辆施救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4、维修技工3人以上。
5、配件需正厂正品,配件价格、维修工时要低于市场零售价格的5%。
6、安排专人负责组织邮政车辆维修事宜。
7、单独建立邮政车辆维修台账,详细记录维修里程、时间、项目。
8、质保里程、时间高于行业标准。
9、专业维修设备齐全。
三、检验标准
投标人提供的维修服务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询价采购通知中所列全部规格、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四、商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免费的上门救援服务。
2、更换车辆配件要求自车辆验收合格之日起享受保修期限内免费上门保修服务。保修期内如产品出现任何非人为损坏或产品质量问题应予以免费更换。
3、提供发票2月内付款。
五、拟采购项目标准价格
(一)平泉县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
工时费单价标准取费
配件单价标准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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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六、维修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
七、服务方案
八、其他材料
正本或副本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邮政车辆维修项目采购第2标段
响 应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
日期:年月日
一、投 标 函
致:(采购人)
1.在研究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邮政车辆维修项目采购第2标段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投标报价费率(百分比),遵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全面接受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承担本合同的全部工作。服务期限。
2.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磋商文件响应书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作。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我方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为。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 应 商:(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除投标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开标时须携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三、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邮政车辆维修项目采购第2标段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除投标文件附授权委托书外,开标时须携带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税务登记证号 | ||||||
注册资金 | |||||||
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后附:(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需具备从事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条件,提供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018年1月1日至今)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承担的工作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备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类似项目是指2018年1月1日至今车辆维修保养相关类似业绩。
3、本表后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维修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
6.1 维修人员配置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姓名 | 资格证书 | 年龄 | 备注 |
备注:后附拟提供人员高级技师证书复印件(如有)、身份证复印件。
6.2 维修设备配置情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备注 |
七、服务方案
包含但不局限与下列内容
(1)维修实施方案;
(2)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3)时间保证措施;
(4)质量保证措施;
八、其他材料
(1)附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六章 评标办法
一、评审原则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磋商文件载明的办法和标准,坚持公正、公平和科学合理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本次评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二、组织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小组通过民主方式推选一名小组负责人,小组负责人对评审活动担负组织领导工作,并具有同等的评审权利。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成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小组应当根据竞争性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竞争性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3、在评审过程中,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结果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成交的,该供应商的成交结果应作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小组成员: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公正评审的;
小组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三、评审内容
(一)资格后审
小组首先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附表),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二)初步评审
1、在详细评审前小组根据磋商文件,按照初步评审表的形式(详见附表),对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响应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关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性。初步评审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
(三)详细评审
磋商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产品性能、产品技术参数等逐项打分,所有评委打分合计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投标总得分。
(四)最终书面报价
1、磋商小组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和其它信息。
2、当与供应商的磋商都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提出最终报价,并当场对磋商结果书面确认。在磋商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最终报价不能高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最终书面报价为最终报价,并作为计分依据。
四、评分方法和评分原则
(一)评分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二)评分原则
1、评标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进行;
2、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三)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说明 | 分值 |
报价分 | 80 |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80 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和“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0.8”之间数值较高者。 如果根据以上公式进行计算超出本项目报价分值,则得满分。 | 0-80 |
业绩部分 | 8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每具备一项车辆维修保养相关类似业绩,得2分,满分8分。 投标人应在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0,2,4,6,8 |
服务方案部分 | 6 | 根据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完善性进行打分。 | 0-6 |
经营能力情况部分 | 6 | 维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维修实施方案完善合理性进行合理打分。 | 0-2 |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建立维修档案,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完善合理性进行打分。 | 0-2 | ||
质量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合理性进行打分。 | 0-2 |
注: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超出时打分无效;缺项得零分。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
(四)确定中标人
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规定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附表1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通过(√) 不通过(×) |
1 | 营业执照 | 有且合格:通过 否则:不通过 | |
2 | 投标保证金 | 已缴纳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通过 否则:不通过 |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签署授权委托书 | 有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通过 否则:不通过 | |
4 | 供应商需具备从事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条件,提供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相关证明。 | 有且合格:通过 否则:不通过 |
说明:一、以上《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必须完全满足,对于不能完全满足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附表2
响应文件初步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情况记录 |
1 | 响应文件章印齐全 | |
2 | 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 |
3 | 投标报价未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 |
4 | 响应文件的其他方面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
结论:是否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 |
说明:各项评审内容有一项不满足即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初步评审,并作废标处理。
附表3
最终书面报价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邮政车辆维修项目采购第2标段
供应商名称 | |
最终报价费率 | |
服务期限 | |
修正或变更说明 | |
供应商(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
注:
1、最终书面报价的新报价不得高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若最终书面报价低于响应文件书面报价,应说明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有无修正或变更事项,并书面解释说明。
2、此表响应文件中不需要提供,由供应商单独打印(内容不得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后,携带至现场再进行填写。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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