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青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曲麻莱7.203MWp离网光伏电站项目集装箱式铅酸蓄电池成套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广核曲麻莱7.203MWp离网光伏电站项目集装箱式铅酸蓄电池成套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概况:
中广核曲麻莱7.203MWp离网光伏电站项目拟建于青海省玉树州曲麻莱县城东部,龙价沟河北侧高漫滩与山前坡洪积物堆积带之上,地势开阔,总体北高南低,地面高程在4202.0m~4217.0m之间,占地面积16.552(暂定)hm2,目前站址范围内主要为草场。工程场址位于青海省的西南部,距省会西宁887公里,距玉树藏族自治州州府结古镇300公里,距格尔木市500公里,县城已基本形成以S308省道清曲公路为依托,连接国道109线与214线,辐射1镇5乡的公路交通网络,交通相对便利。项目2013年6月举行了开工仪式,计划2013年11月30日投产。
1.3 招标范围及工期: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20.7MWh集装箱式铅酸蓄电池成套设备,标段一10MWh,标段二10.7MWh。标段一10MWh和标段二10MWh蓄电池均立式安装布置在标准40尺集装箱内;标段二剩余0.7MWh蓄电池布置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每个集装箱需含管式胶体(DOD80 1200次以上)或富液式(DOD80 1400次以上)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电池架及附件、电池管理系统(BMS)(含外电路)、设备间的连接电缆及电缆附件(包括铜鼻、螺栓、螺母、弹垫、平垫等)、按能源管理系统及监控系统需求提供动力及控制通讯接口等。投标方负责铅酸蓄电池成套设备的设计生产、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型、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设备调试、培训、参加试验运行、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注:集装箱外气象温度为:-34.4℃~24.9℃。
项目交货地点为:青海省玉树州曲麻莱县城东部项目地点。
交货期:标段一,2013年 9月10日前交付4MWh集装箱式铅酸蓄电池成套设备,2013年9月20日交付完毕,2013年9月30日前安装完毕。标段二,2013年 9月10日前交付4MWh集装箱式铅酸蓄电池成套设备,2013年9月20日交付完毕,2013年9月30日前安装完毕。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招标货物供货能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并具有如下资质和业绩:
a.具有500kW以上集装箱式铅酸蓄电池成套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能力,并具有集装箱式铅酸蓄电池成套设备的应用业绩;
b. 投标产品在近三年的实际运行中,没有出现过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
c. 铅酸蓄电池年产能≥200MWh;
d. 具有三年以上铅酸蓄电池的设计、制造经验;
e. 投标铅酸蓄电池产品具有CE认证、UL认证、泰尔认证、金太阳认证或核级认证;
(2)具有完善的ISO9001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3)投标铅酸蓄电池产品符合IEC 61427-2005光伏太阳能系统储能二次电池和电池组标准的一般要求和实验方法或GB/T 22473-2008储能用铅酸蓄电池标准。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
(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方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竞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3年7月2日至2013年7月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
邮编:100873
联系人:周彦、张宇洁
电话:
***-********传真:
***-********Email:zhouy@biddingcitic.com
5、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包含电子版)的售价为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以现金或电汇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6、开标时间:2013年7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2层会议室。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 2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 2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0、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