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如东公司金沙翠蜜梨销售包装盒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如东公司金沙翠蜜梨销售包装盒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如东公司金沙翠蜜梨销售包装盒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JSNTCG-2021-2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如东公司金沙翠蜜梨销售包装盒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95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参选限价27.95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含税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如东公司金沙翠蜜梨销售包装盒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如东公司金沙翠蜜梨销售包装盒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自然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2参选人须具有有效期内印刷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参选人应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比选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规范,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4参选人须为一般纳税人且承诺中选后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近期开具的一例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另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现场官网查验)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

(5)参选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6)参选人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问题的;

(7)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5-26 09:00到2021-05-28 17:30

获取方式: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 5 月2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QAIglscCI_SEB72MRm0zg,提取码:n6ur)下载《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wangshuhao.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77*****831)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比选文件售价 2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交纳至比选代理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第8点 联系方式”部分,标书费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如东分公司金沙翠蜜梨包装盒项目+标书费)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6-04 14:30:00

递交方式: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9楼908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未按本文件要求缴参选保证金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6-04 14:30: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9楼908会议室

七、其他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如东公司金沙翠蜜梨销售包装盒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JSNTCG-2021-24 ,比选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如东公司金沙翠蜜梨销售包装盒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预计费用27.95万元(含税),

采购内容:1、蜜梨包装盒(12只装)20000只;2、扁平快递包装盒(12只装)15000只;3、内衬充气保护垫气柱袋组合15000组;4、网袋40000只,具体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周期:接采购人通知后规定时间内按批次供货。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参选限价27.95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含税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5 中选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并计算供应商得分,由评选委员会根据得分高低提出供应商排名建议。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自然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2参选人须具有有效期内印刷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参选人应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比选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规范,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4参选人须为一般纳税人且承诺中选后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近期开具的一例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另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现场官网查验)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

(5)参选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6)参选人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问题的;

(7)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 5 月2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QAIglscCI_SEB72MRm0zg,提取码:n6ur)下载《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wangshuhao.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77*****831)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比选文件售价 2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交纳至比选代理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第8点 联系方式”部分,标书费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如东分公司金沙翠蜜梨包装盒项目+标书费) ”。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 年 6 月 4 日 14 时 3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9楼908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未按本文件要求缴参选保证金的。

6.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参选人须提供三件样品(蜜梨包装盒样品、快递包装盒样品、内衬充气保护垫气柱袋组合以及网袋样品各一件),随参选文件一并递交,未递交样品,否决其参选。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环城南路1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朱先生

电 话:177*****831 181*****586

电子邮件:wangshuhao.js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 ****************087

2021 年 5 月 2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

联 系 人

: 袁经理

电 话

********5042

电 子 邮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联 系 人

: 陈思甜

电 话

138*****789

电 子 邮 件

: chensitian.jswy@chinaccs.cn



标签: 采购服务 包装盒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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