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县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企业许可的通告
关于大通县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企业许可的通告
为全面推进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市场,实行新型环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公司化管理、市场化经营,依据《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西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16号令)和《西宁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办法》(宁城字〔2013〕第15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相关程序对申报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初审。经现场审查、听取汇报、核实资料,以下企业通过审核,现予以公示:
大通兆顺废弃物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青海昌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通新起航货运物流中心;大通皖青新型砂石加工厂;大通新兴砂石有限公司;大通顺通建筑渣土处置有限公司;青海通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此次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单位、职务、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单位:大通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大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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