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母溪自然保护区巡护步道(胡子溪―借下段)工程招标公告
借母溪自然保护区巡护步道(胡子溪―借下段)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自然保护区巡护步道工程项目已由沅发改招字 [2013]19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前来报名。
1 、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湘怀建招字 HHCT-YL-13010-1
工程名称:湖南借母溪自然保护区巡护步道工程
建设地点:沅陵县借母溪乡(胡子溪—借下段)
建设规模:巡护步道维修和加固、标识系统、辅助设施和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总 投 资:约 910 万元
承包方式:总承包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注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工 期:一年( 2013 年 7 月—— 2014 年 7 月)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2 财务状况良好,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
2.3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4 拟承担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或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园林绿化专业,建造师具备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核准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未承担有在建工程。
2.5 近年所承担的施工项目未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3 、报名证件及资料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以社保证明为准)、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证原件或建造师注册证书与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凡复印件不予受理),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 按照湘 建建[2010]109号文的规定进行配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湖南省外建筑企业来投标的申请单位需同时提供省建设厅核发的入湘登记证,及在湘分支机构证明(见工商营业执照,且 5 年以上),报名时需法人到场。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该项目不接受已经参与湖南借母溪自然保护区巡护步道(犁辕潭—陈家溪段)、湖南借母溪自然保护区巡护步道(借下—犁辕潭段)两个标段报名的投标单位。并备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沅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4 、报名企业需在报名期间提交履约保证金到指定帐户,沅陵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借母溪管理局〕帐号: ***************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沅陵县支行,具体情况与业主联系。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企业联合体报名投标。
6 、报名地点:沅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 、报名时间: 2013 年 7 月 3 日至 2013 年 7 月 7 日(每天上午 8 : 00-12 : 00 ,下午 3:00-6:00 ,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办理)。
8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湖南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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