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经济新区还建区(第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高铁经济新区还建区(第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JZD*******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悟县高铁经济新区还建区(第一期)工程已由大悟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悟县高铁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悟县高铁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大悟县高铁经济新区还建区(第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8亿元。
2.2 委托监理范围:按照建设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负责大悟县高铁经济新区还建区(第一期)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等。
2.3 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大悟县高铁经济新区。
2.4 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 60 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 年(设备及安装工程的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与其施工合同的质量保修期相一致)。
2.6 工程质量要求: 同单项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7 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规定的合格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独立承担过2个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
3.2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专业且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并取得良好信誉。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4.1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者,请于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10日,每日上午 8:3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5:00 分至 17: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携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缴纳社保登记人员名册证明、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网员证(无大悟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员证的单位须带全公司相关资料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大悟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审核合格后,凭报名登记表到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大悟县建新街81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在2013年 7月 11 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以银行转帐形式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及汇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市分行大悟支行
开户名称: 大悟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 号: 1812 0271 0920 0060 090
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后,须在大悟县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后并携带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送至大悟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综合股核实、业务股登记。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的投标人,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_2013 年7月 24 日上午_9 时 00 分,开标时间为2013 年_7月 24 日上午_9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大悟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大悟县兴华路95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悟县高铁经济新区筹建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悟县马鞍山 地 址: 大悟县建新街81号
邮 编: 432800 邮 编: 432800
联 系 人: 何远志 联 系 人: 刘江龙
电 话: 139*****916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2013 年7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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