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浙江省粮食流通“255”工程政策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对《浙江省粮食流通“255”工程政策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关于打造粮食流通企业“主力军”确保粮食供应链安全的指导意见》,我局制定了《浙江省粮食流通“255”工程政策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5月26日至6月7日。相关意见请反馈至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处。

联系人:刘朋磊;联系电话:0571--********;传真:0571--********;邮箱:liu184*****805@163.com。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请预留联系电话。

附件:浙江省粮食流通“255”工程政策指引(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5月26日


浙江省粮食流通“255”工程政策指引

为认真贯彻《关于打造粮食流通企业“主力军”确保粮食供应链安全的指导意见》,现制定“255”工程政策指引。

一、总体目标任务

提升改造20家批发市场,培育50家主渠道企业,建设500万亩省外粮源基地的总体目标。

二、建设内容

(一)粮食批发市场改造提升。

1.公共准低温仓新建与改造。

屋顶(屋面防水、仓内吊顶)、墙体(外墙面粉刷、内墙增设保温层)、仓内地面改造、门窗更换、加装粮仓专用空调等。全省批发市场的新建低温仓与改造财政补助总仓容40万吨,每平方米造价不超过1200元(每平方米的储粮吨位按2.68吨计)。按照补足市场仓储仓容的原则,鼓励各地新建成品粮准低温仓,每平方米造价不超过3500元。

2. 智能化系统改造与装卸设施。

对一卡通出入库系统、安防系统、在线交易系统等内容的建设和升级,相关系统接入“浙江粮仓”。购置与配备电动输送带、叉车、液压载重车等装卸设施。每个批发市场的智能化系统改造与装卸中转设施总价不超过230万元。

3.检化验室及检化验设备配置。

主要配备稻谷和大米质量检验、稻谷储存品质检验、小麦和小麦粉检验、农药残留检测和油脂脂肪酸组分及溶剂残留检测、重金属检测、真菌毒素检测等仪器设备。每个批发市场设备配置总额不超过70万元。

(二)省外粮源基地建设

1.任务分配。

500万亩基地按照省和市4:6的比例确定建设任务,省级200万亩,由省级国有企业为主予以落实(相关指标及扶持政策另行确定);各市共300万亩,按照产需缺口的全省占比分解任务(详见各市省外粮源基地建设任务分解表),2021年完成任务90%,2022年完成全部任务。

2.省外粮源基地的认定。

(1)储备粮源基地。

①在省外异地储备并以当地粮源作为轮换粮源的,以异地储备数量推算粮源基地面积(按1000斤/亩计算,以下相同)。

②储备粮采取“包干轮换”模式,定点企业从省外采购粮源,有明确的粮食产地、品种和提供单位,2年以上来源基本一致的,以“包干轮换”储备数量推算粮源基地面积;定点企业采购数量大于“包干轮换”储备数量的,以实际采购数量推算粮源基地面积。

③省外企业在省外有粮源基地或稳定的供粮渠道,在浙江承担成品粮储备任务的,以储备任务数量推算粮源基地面积。

(2)省外加工贸易粮源基地

①省内企业在省外流转承包土地,并幅射当地其他粮食生产经营者,以流转土承包地面积加年收购粮食数量推算的生产面积计算粮源基地面积。

②省内企业在省外建加工线或仓库,通过合作社联社、成立股份制公司等形式,与粮食生产者建立订单并收购粮食的,以常年订单面积计算粮源基地面积。

③省内企业与省外特定企业1年以上连续合作,定品种、定数量建立购销关系,以年实际采购量推算粮源基地面积。

三、扶持政策

(一)粮食批发市场改造提升扶持政策。省级财政原则上按项目建设内容上限标准内的实际投资30%,通过省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确定。各市县依据当地情况,积极配套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

(二)省外粮源基地建设扶持政策。由各市县根据当地粮食产需实际,出台省外粮源基地订单奖励、异地储备、省外粮源调运补贴等政策,对各市县的财政支出,省级财政采用因素法通过省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三)“三主”企业扶持

1.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省级粮食主渠道企业名录,各市县建立保供稳价骨干企业名录,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粮食调控和应急保供体系,实行动态管理,挂牌经营。

2.进入名录的企业应当履行粮食保供稳价的义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优质粮食工程、“五优联动”、粮食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3.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每年综合考量企业经营状况、保供稳价贡献值、参与粮食产销合作等因素,通过相关省级媒体对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同时,鼓励各市县对粮食经营大户、骨干企业给予奖励,省财政在各市县财政支出基础上,在省粮食安全专项资金中采用因素法给予适当补助。

4.食用油企业参照主渠道企业政策执行。

附件:1.省外粮源基地各市建设任务分解表

2.省级粮食主渠道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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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省级粮食主渠道企业名录

(一)20家粮食批发市场

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浙江天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萧山粮食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庄桥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乐清市虹桥粮食批发交易有限公司

温州市浙南粮食批发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嘉兴农产品交易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湖州江南粮油副食品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绍兴市粮食批发市场经营有限公司

浙江亚太粮食批发交易物流市场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义乌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

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龙游县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舟山市和粒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台州市粮食储备配送中心有限公司

临海市百信粮油市场投资有限公司

丽水市粮食有限责任公司

(二)50家粮食流通主渠道企业

杭州牡丹面粉有限公司

杭州富义仓米业有限公司

浙江恒天粮食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润如玉粮油有限公司

杭州泽丰粮食有限公司

杭州中谷米业有限公司

杭州杰米粮油有限公司

浙江恒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贵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新农都实业有限公司

信生(杭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银粮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杭州伯利恒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欣欣粮油有限公司

宁波梁桥米业有限公司

宁波正大农业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区银色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余姚市裕高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市嘉源粮油有限公司

宁波市北仑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瑞安市万云粮油有限公司

温州市复新面粉厂

温州丰登米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全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温州市正香谷食品有限公司

温州市正德粮食有限公司

温州丰泽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嘉兴市金福米业有限公司

中粮面业(海宁)有限公司

浙江宝隆米业有限公司

嘉兴金茂贸易有限公司

湖州白兔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播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绍兴米袋子米业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天丰粮食有限公司

浙江中大饲料集团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粮油有限公司

义乌市义宝农庄

浙江好搭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金华市元盛粮油有限公司

利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百泽坊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柯香米业有限公司

浙江巨香食品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人丰粮食有限公司

台州华鋆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南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15家食用植物油骨干企业

浙江益海嘉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浙江久晟油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光食品(宁波)有限公司

浙江鹏洲油脂有限公司

海宁市华欣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新市油脂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荣德粮油有限公司

金华市开发区金谷粮油有限公司

浙江常发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余氏飞龙山茶油有限公司

浙江国丰油脂有限公司

舟山良海粮油有限公司

浙江得乐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康能食品有限公司

缙云县仙都山茶油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策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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