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开发区洋蛮河街道办公区装修工程海安市开发区洋蛮河街等资格后审公告招标公告

海安市开发区洋蛮河街道办公区装修工程海安市开发区洋蛮河街等资格后审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项目名称海安市开发区洋蛮河街道办公区装修工程
标段编号B****************002001标段名称海安市开发区洋蛮河街道办公区装修工程海安市开发区洋蛮河街道办公区智能化工程智能化系统施工
工程类型施工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开发区洋蛮河街道办公区智能化工程(项目名称)智能化系统施工(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开发区洋蛮河街道办公区智能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建单位为南通市新沿海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序号

招标内容

建筑规模

合同估算价(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等级

B****************002001

智能化施工

详见工程量清单

70.00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1)工程地点:海安市开发区洋蛮河街道办公区;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道闸系统、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LED显示系统、会议讨论系统、会议扩声系统、灯光系统、其他设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且经调试,检测,验收,培训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全过程及售后服务的所有工作。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 年 06 月08日至 2021 年 07月 28日;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或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其中一层智能化施工必须在2021年06月30日之前必须完工。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019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020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2021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南通泓川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市国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投标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授权委托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书。6.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2017]236 号文执行。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26日至2021年06月08日09时00分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 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6月08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特别提醒第二点)。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561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40万元整。

8. 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单位:南通新沿海实业有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

管理委员会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东海大道东69地 址:海安市东海大道东69 地址:海安市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号 号二楼

邮编:226600 邮 编:226600 邮编:226600

联系人:彭光旭联系人:于旭红 联系人:张茹

电话:151*****898电话:****-******** 电话:****-********152*****08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装修工程 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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