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焦化厂化产区域VOCs治理项目。
二焦化厂化产区域VOCs治理项目。
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SHZF-2021-BC-023
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
(一)招标项目名称:
二焦化厂化产区域VOCs治理项目。
(二)项目建设周期、建设方式:
本项目建设期:200天。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三)技术要求:(配置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单位可以高于此要求。)
1.技术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修订
3.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
4.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5.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2014
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9.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0.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11.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12.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90
13. 《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规定》GB20101-2006
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15. 《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GB699-88
16.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
17. 《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
18.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19. 《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SH/T3082-2003)
20. 《化工装置管道材料设计规定》(HG/T20646-1999)
21. 《化工装置管道布置设计规定》(HG/T20549-1998)
22. 《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HGT20679-2014)
执行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行业标准及IEC标准。
以上标准均执行最新版本;如有差异,按较高标准执行。
2、设备主要性能要求如下(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
具有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在现场腐蚀、粉尘的工况条件下,能够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3、采集点清单。
二焦化厂化产系统包括冷凝鼓风系统,脱硫系统,硫铵系统,终冷粗苯系统,油库系统,脱硫废液提盐系统,粗苯及油库装车装置等。经现场核实具体点位见附表(包括但不限于):
名称 | 放散口名称 | 放散口径 | 放散介质 | 所属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鼓冷 | 刮渣槽放散口 | DN200 DN100 | 氨、焦油类挥发物质。 | 刮渣槽 | 6 | DN200×3 DN100×3 |
刮渣槽渣斗放散口 | 敞口 | 刮渣槽 | 3 | 密封不收集 | ||
焦油中间槽渣斗放散口 | 敞口 | 焦油中间槽渣斗 | 1 | |||
焦油中间槽放散口 | DN100 | 焦油中间槽 | 1 | |||
剩余氨水中间槽放散口 | DN150 | 剩余氨水中间槽 | 1 | |||
剩余氨水槽放散口 | DN150 | 剩余氨水槽 | 1 | |||
焦油氨水分离槽放散口 | DN200 | 焦油氨水分离槽 | 2 | |||
初冷器水封槽放散口 | DN50 | 初冷器水封槽 | 4 | |||
初冷器冷凝液槽放散口 | DN100 | 初冷器 | 1 | |||
鼓风机水封槽放散口 | DN80 | 鼓风机 | 2 | |||
鼓风机放空槽放散口 | DN80 | 鼓风机 | 1 | |||
电捕水封槽放散口 | DN80 | 电捕水封槽 | 2 | |||
槽区放空槽放散口 | DN100 | 槽区地下放空槽 | 1 | |||
脱硫废液槽放散口 | DN100 | 提盐脱硫废液槽 | 2 | |||
真空槽放散口 | DN200 | 提盐真空槽 | 1 | |||
硫酸铵浓缩釜尾气口 | DN100 | 浓缩釜 | 2 | |||
脱硫废液地下槽放散口 | DN100 | 提盐脱硫废液地下槽 | 1 | |||
浓氨液储槽呼吸口 | DN100 | 浓氨液储槽 | 2 | |||
合计 | 34 | |||||
脱硫 | 硫磺打包库房放散口 | 敞口 | 氨气、硫化氢、硫磺小颗粒等。 | 硫磺打包库房 | 4 | |
事故槽放散口 | DN100 | 事故槽 | 1 | |||
反应槽放散口 | DN100 | 反应槽 | 2 | |||
清液槽放散口 | DN100 | 清液槽 | 1 | |||
清液槽放散口 | DN125 | 清液槽 | 1 | |||
泡沫槽放散口 | DN50 | 泡沫槽 | 2 | |||
再生塔顶放散口 | DN300 | 再生塔 | 2 | |||
地下放空槽放散口 | DN50 | 地下放空槽 | 2 | |||
水封槽放散口 | DN50 | 水封槽 | 2 | |||
合计 | 17 | |||||
硫铵 | 满流槽放散口 | 敞口 | 酸气等 | 满流槽 | 1 | 预留1个接口 |
母液大槽放散口 | DN125 | 母液大槽 | 2 | |||
结晶槽放散口 | DN50 | 结晶槽 | 2 | 回流管加呼吸阀 | ||
蒸氨地下水槽放散口 | DN80 | 地下水槽 | 1 | |||
地下母液放空槽放散口 | DN50 | 地下母液放空槽 | 1 | |||
蒸氨塔排放口 | 敞口 | 蒸氨塔 | 1 | |||
装包尾气系统改造 | 氨气和硫铵颗粒 | 装包尾气系统 | 1 | |||
合计 | 9 | |||||
粗苯 | 粗苯产品槽放散口 | DN50 | 苯类气体 | 1、2、3#粗苯产品槽 | 3 | 70t 2个,100t 1个内浮顶 |
贫油槽放散口 | DN80 | 贫油槽 | 1 | |||
水地下槽放散口 | DN80 | 水地下槽 | 1 | |||
油地下槽放散口 | DN80 | 油地下槽 | 1 | |||
残渣槽放散口 | DN80 | 残渣槽 | 1 | |||
油水分离器放散口 | DN80 | 油水分离器 | 2 | |||
粗苯回流槽放散口 | DN80 | 粗苯回流槽 | 1 | |||
新洗油槽放散口 | DN80 | 新洗油槽 | 1 | |||
煤气水封放散口 | DN80 | 水封 | 1 | |||
粗苯装车 | 敞口 | 装车 | 1 | |||
精脱硫水封放散口 | DN25 | 精脱硫水封 | 5 | |||
合计 | 18 | |||||
油库 | 焦油槽放散口 | DN100 | 焦油类挥发气体、氨气等 | 焦油槽 | 4 | |
洗油槽放散口 | DN50 | 洗油槽 | 1 | |||
分离水地下槽放散口 | DN50 | 分离水地下槽 | 3 | |||
超级离心机放散口 | DN50 | 超级离心机 | 1 | |||
超级离心机渣口 | 敞口 | 超级离心机 | 1 | 封闭不收集 | ||
合计 | 10 | |||||
焦油槽放散口 | DN100 | 焦油槽 | 1 | 所属点位在油库区域,装置属宝化所有,应宝化出费用。 | ||
洗油槽放散口 | DN50 | 洗油槽 | 2 | |||
焦油装车 | 敞口 | 装车 | 3 | |||
合计 | 6 | |||||
总计 | 94 |
(三)工程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设备成套与采购、安装工程、系统调试、性能保证、竣工验收、培训与服务等过程的交钥匙总承包工程。
1. 根据二焦化厂现场实际情况,本项目化产区域采用收集、洗涤吸收+焦炉燃烧治理VOCs;各区域须考虑预处理。
2. 硫铵干燥系统尾气需单独处理,处理后的粉尘和氨气达标排放。
3.设计时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应充分考虑运行过程中的不同介质设备的保温、伴热、清扫、冷凝液排放及不同操作条件下的压力平衡(各区域主管必须保证末端压力平衡,至少设置一组压力自动调节)。
4.处理后气体进焦炉前应设计可燃气体在线分析综合报警仪并与放散快切联锁确保焦炉的燃烧安全运行。
5.各贮槽应考虑呼吸阀(易堵介质采用保温呼吸阀)、阻火器等安全设施,苯类贮槽考虑氮封自动调节。
(四)验收标准:
收集处理后各区域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要求,或达到最新的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验收时,总包方需要提供双方认可且具有资质的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
(五)招标数量:1套
(六)计划招标时间:2021年6月10日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5日
二、资质要求
(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专业或特殊资质要求:
1.具有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冶金行业(焦化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冶金行业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近三年(2018-2021年)焦化化产回收VOCs治理业绩,有效业绩为EPC或者EP模式,且已竣工投产。(需提供对应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
(三)其他: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特殊行业要求的,也需提供特殊行业运营资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简介。
4.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四)根据公司相关要求,同时也为每个投标单位提供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填写承诺书(附后),会同报名资料一起提交招标单位。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分别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100000)元、招标资料费(5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
五、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联系地址:达州市西河路25号
(三)联系人: 余先生,联系电话:********765
陈先生,联系电话:********482
(四)电话:(0818)-*******-****
(五)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转9251或9426
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时间: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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