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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声明:从即日起,原公告:“葛洲坝市政公司新疆尼雅水利枢纽项目大坝基础处理工程施工劳务分包采购招标公告”将作废,现对原公告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公告正文如下: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已与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业主)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尼雅水利枢纽工程EPC总承包――大坝基础处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大坝基础处理工程的施工进行劳务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尼雅水利枢纽工程由拦河坝、左岸表孔溢洪洞、右岸导流泄洪冲沙洞、发电引水系统及电站厂房等建筑物组成。坝体采用碾压式沥青混凝土心墙坝。坝顶高程为2673.80m,坝基最低开挖高程为2541m,最大坝高132.8m,坝线长度369m,坝顶宽度为10m。电站总装机6MW,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
2.2建设地点:新疆尼雅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尼雅河中上游河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境内,枢纽区西距和田市约390km,北距民丰县约75km,枢纽区距下游G315国道约65km。
2.3招标内容:作业范围:大坝左岸灌浆平洞、左坝肩和河床段,即坝轴线-102.74~0+158.50的范围。作业内容:包括作业范围的大坝基础处理工程所有土建、相关的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临时工程等。(包括设计文件、图纸及施工中变更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图纸等信息请与招标人联系获取。
2.4计划工期: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甲方的通知时间为准,作业总日历天数为498天。
2.5质量要求:分包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同时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具有硅溶胶化学固结帷幕灌浆工程和地基基础类工程施工的经验(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工证明为准,且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须提供硅溶胶灌浆材料检测证明和具有稳定的供货来源。
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未处于新疆自治区水利厅或地、州(市)水利局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3.4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应具有(1)有效的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2)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具有类似工程(类似项目定义见前附表27,下同)施工的经验,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业绩证明以合同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工证明为准,且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
3.5注册要求: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ec.ceec.net.cn/)注册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整,售后不退。
请于2021年06月9日前登录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扫描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9日。若投标截止时间变更,招标人将及时通过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电话或短讯等方式通知。
5.2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纸质投标文件
不需要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坝桥头路10号
邮编:443002
招标网址:http://ec.ceec.net.cn(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网上投标联系人:胡雪宇联系电话:
****-******* 工程业务联系人:施建华联系电话:
151*****0822021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