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襄安南路(巢无路-无开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无为县襄安南路(巢无路-无开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无为县襄安南路(巢无路—无开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备案编号:皖B4-13-306号

项 目 名 称:无为县襄安南路(巢无路—无开路)道路工程招 标 人: 无为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鑫房建筑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夏立静 (签字或盖章)
招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无为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2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
二、投标须知…………………………………………………………………………4
(一)总则…………………………………………………………………………4
(二)招标文件……………………………………………………………………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9
(五)开标……………………………………………………………………… 10
(六)评标……………………………………………………………………… 12
(七)合同的授予……………………………………………………………… 15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17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8
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19
第五章 招标文件补充条款 ……………………………………………………38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号条款
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
11.1工程名称无为县襄安南路(巢无路—无开路)道路工程
21.1建设地点无城镇
31.1建设规模长约630.612m,宽45m.(含于巢无路接线交口)
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1.1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2.1招标范围道路、排水(雨水)、照明工程
72.2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270日历天
83.1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94.1投标人及项目经理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无在建工程。

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13.1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1215.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号条款
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
1316.1投标担保金额及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人民币 200 万元。(其中投标保证金 40 万元,诚信保证金 160 万元)。
投标单位必须于2013年7月24日8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到下列帐号之一:
1.无为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无为徽银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号:****************778(注:若汇出银行为徽行,则必须将保证金汇入无为县中行,账号同上,并注明转无为徽银 襄安南路道路工程保证金);
2.无为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无为县工行营业部。账号:131*****293********
用途或备注必须注明襄安南路道路工程投标保证金。未按上述要求汇款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原件凭证带入开标现场查验,否则为无效投标。
145.1踏勘现场及
招标答疑踏勘现场:自行踏勘
接受疑问截止时间:2013年7月9 日16 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提出问题的接受电子邮件xfzbdl@126.com,提问为无记名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答疑时间:2013年7月10日16 时前。(公布网址:无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w.gov.cn招标投标网页或无为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wwzbcg.cn.)
1517.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提交
1618.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两 份副本,招标文件及资料:2000元/份。
17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安徽鑫房建筑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_
地点: 无为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濡须路中央花园西侧)
时间: 2013年 7 月 24 日 9 时 0 分
1825.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2013年 7 月 24 日 9 时 0 分
地点: 无为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濡须路中央花园西侧)
1932.3评标方法及标准合理低价法
2036.1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的10%
21标底价公布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__5 _日网上公布,见无为县招标投标网站,网址:无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w.gov.cn或无为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wwzbcg.cn

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外地进无企业中标100万元以上(含100万)的工程,中标后必须在无为县注册子公司,并在投标时必须作出书面承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 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管理人员。
5、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
5.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必要时招标人配合、指引,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4 招标答疑
5.4.1根据投标人提出的施工图及其他工程投标相关问题,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图纸设计机构以网上公布形式予以解答和统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答疑见无为县政府网站招投标网页或无为县招标采购交易网,
网址:http://www.wwzbcg.cn
5.4.2招标答疑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6.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6.3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有偿收费为 20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开标现场交款,并开取安徽鑫房建筑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收款收据,作为开标凭证的一项。
(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工程清单
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第五章 招标文件补充条款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天前,以网上公布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工程量清单澄清或修改不受此时间约束,但最迟在开标前5天)。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答疑时间前将疑问以无记名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进行解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工程量清单澄清或修改不受此时间约束,但最迟在开标前5天)。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见无为县招标投标网站,网址:http://www.wwzbcg.cn。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公布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网上公告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详见第四章)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器具及设备清单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投标报价。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若高于标底的综合单价,结算时一律按标底的综合单价结算;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低于标底的综合单价,结算时一律按投标人的综合单价结算。
13.4本工程标底造价总额将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5 日在招投标网站上公布,该标底造价总额公开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控制价的最高限价,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3.5投标人应按下列计价方法和依据编制投标报价:
13.5.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完整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及本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规定的内容进行计价;
13.5.2参考定额: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2、《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年)
3、《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2005年)
4、《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
13.5.3人工费调整及工伤保险费
人工费调整按安徽省造价管理总站造计〔2011〕25号文件“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执行。工伤保险费按芜湖市住建委会议纪要第四十八号:即 “四、工伤保险: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按工程总造价0.6‰计取,其他项目按工程总造价1.2‰计取” 执行。
13.5.4材料价格
材料价格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参考芜湖市建设工程信息价2013年第四期 。
13.5.5税金
税金的费率按安徽省造价管理总站造计〔2011〕26号文件“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执行。
13.6未尽事宜见招标答疑记录。
13.7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13.5条规定的计价方法和依据编制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8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以后任何新出台的政策性文件,本工程均不予执行。
13.9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和方式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开标结束10日后予以退还至原帐户(不计利息),已提交投标保证金但未参加开标的,其投标担保将在开标结束20日后予以退还至原帐户(不计利息),并记入不良记录。
16.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 7 日内予以退还至原帐户(不计利息)。
16.5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无效。
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为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分三个密封袋密封,袋装密封时,应以A4纸沿左侧分别装订。
19.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9.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
19.3.1投标项目名称;
19.3.2投标人名称和地点;
19.3.3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9.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本工程项目不采用)
(五)开 标
25、开标
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该工程注册建造师等不超过二人参加,并由公安机关对法人及建造师身份证进行现场查验。
25.2 开标程序:
25.2.1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5.2.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交下列材料(否则按废标处理)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核验,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1) 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 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3) 提交投标担保金汇款单原件凭证(网上转帐的需出具加盖汇出银行章的回单)。
(4)投标单位出具安徽鑫房建筑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售招标文件的收款凭据原件。
(5)投标单位出具的投标承诺函原件(网上招标公告中的承诺函格式)。
(6)外省投标单位出具无为县住建局备案证明原件。
(7)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25.2.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5.2.4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现场宣读各投标单位的投标函及商务标有关内容,并依次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25.2.5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最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分进行汇总比较排序,并现场公布排序结果。
25.2.6全部评标工作结束后,现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公布评审结果。
25.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5.4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存档备查,并可委托公证机构公证。
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6.1.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本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承诺函中注册建造师与开标现场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一致);
26.1.2 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25.2.2款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或所提供证件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的;
26.1.3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装订、密封;投标担保金未按本须知第16.1条款规定要求提交的。
26.1.4未按本须知第18.3 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26.1.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1.6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
26.1.7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6.1.8投标人扰乱开标会场秩序经劝阻无效的;
26.1.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26.1.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6.1.11评标委员会判定的其它异常情况;
26.1.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评 标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0.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
30.2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1、投标文件数字不一致
3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2.1评标委员会仅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2.2 评标方法和标准
32.2 .1 合理低价法
32.2.2评标计算过程中和计算结果的数字均保留2位小数。
32.2.3商务标初步评审:
*按规定计算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B值;
* B≤投标人的投标价(An)≤0.88A为合理报价,合理报价等于或不足5家的,应当全部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阶段;合理报价超过5家的,按投标总价从低到高选取5家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阶段,投标报价排序在第6家(含)以后的其余投标人第一阶段报价排序竞争失败,退场。
* 招标最低控制价(设定为B),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B=(A+Ap)/2*(1-K)
*A:招标最高控制价,最高限价为0.88A,高于0.88A的报价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Ap: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p=(A1+A2+…An)/n;An≤0.88A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人数为3至5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计算算术平均值,有效报价人数为6至8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有效报价人数为9家以上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
K:下浮系数,由招标人或公证处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值为7%、7.5%、8%、8.5%、9%、9.5%、10%、10.5%、11%共9个系数(分别对应为1—9号系数球)。
按≥B值的投标价从低到高依次选取前5名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阶段,(不足5家全取)评审过程出现被否决的依次递补,评出3名中标候选人后(不足3名全取),评标结束。若前5名在评审过程中全部被否决,则本次招标失败。
当所有有效报价均小于B值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取前5名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不足5家全取) 。
商务标详细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内容进行商务标详细评审时,发现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1、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费率低于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取费标准的;
2、规费费率、税率不按规定计取的;
3、预留金、甲供材、暂定价、定价、材料购置费不按招标文件计取的;
4、报价出现负数的;
5、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的;
6、投标函报价、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带定额套项)、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带定额套项)相互之间不相吻合的;
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小计、合价以及分部汇总价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发生计算错误的除外);
改变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内容进行报价的;
7、所有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抽取任何下浮系数均不影响中标结果的,所有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2.3评标委员会对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 39 条或40条规定,投标人是否存在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之一依法予以认定。
32.4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评标委员会共同研究确定。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确认并对所有评委具有约束力。
32.5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报价相同时,则采用摇号机现场摇号的方式决定排序)。
32.6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招标人可以依次确定其余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2.7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33、合同授予标准
33.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5款所确定的中标人。(其他项目清单参与报价,不参与评标,不参与下浮。其中招标代理费、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清单及控制价复核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34、中标通知书
34.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无为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4.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工程控制价编制费,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电话或传真、信函等书面形式将中标通知书发至中标人后方可办理手续和合同签定。招标结果通知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4.3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外地进无企业[中标价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的]中标后必须先在无为县注册子公司。同时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建设单位确认,办理中标通知书时必须递交无为县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交至交易中心存档,如查验不合格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外地企业中标后施工合同应由建设单位与外地进无建设企业的公司和子公司共同签订。
35.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罚款。
35.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分包给他人。否则,一经查验,没收履约保证金,处以罚款,中止施工合同,并由该企业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35.5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交与招标局保存,直至本工程竣工才取回。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处以罚款,中止施工合同,并由该企业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36、履约担保
36.1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只有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才可签署合同协议书。
36.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前附表第36.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详见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
补充条款

1. 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合同。
2. 工程价款结算:(1)工程量确定依据: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计算;(2)单价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第13.3条执行;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标底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计算。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建设标准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的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特殊项目的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以及设计图纸上规定的规范要求。

二、图纸
施工图纸由投标人自行到安徽鑫房建筑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三、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公布网址:无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 ww.gov.cn招标投标网页或无为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 wwzbcg.cn。

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工程


投 标 文 件
备案编号:_皖B4-13- 号

项 目 名 称: 工程____________
投 标 人:(单位盖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投标函………………………………………………………………………………
三、投标报价说明………………………………………………………………………
四、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带定额套项)…………………………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材料价格表……………………………………………………………………………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八、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B证(复印件)……………………………………………
九、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
十、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十一、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十二、无为县住建局开具的备案证明复印件(外省投标企业适用)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 标 函
致: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备案编号为 的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诺 为本建设项目注册建造师,并实行注册建造师负责制。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_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合同价10%作为履约担保。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万元作为投标担保金。

投 标 人: (单位盖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投标报价说明
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分部工程工料价格计算表中所填入的工料单价和合价,为分部工程所涉及的全部项目的价格,是按照有关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标准及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和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设备价格、现场因素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按现行计算方法计取,计入分部工程费用计算表中。
3.本报价中没有填写的项目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之中。
4. 本报价的币种为 人民币 。
5. 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四、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表

投 标 人: (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
编制时间: .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3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4规费
5税金
6工伤保险费
合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
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项 目 名 称取费基数费率(%)金额(元)















合 计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
人工费














本页小计
合 计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
1招标人部分






小计
2投标人部分






小计
合计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金额(元)
综合单价合价
1人工





小计
2材料




小计
3机械



小计
合计

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项目名称取费基数费率(%)金额
一规费
1工程排污费
2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5
6
7
8
二税金
三合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带定额套项)
工程名称:共 页 第 页
序号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内容综合单价组成综合单价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










注:投标人可以扩展选择横向表格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带定额套项)
工程名称:共 页 第 页
序号措施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金额(元)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小计









注:投标人可以扩展选择横向表格


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名称:共 页第 页
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单位单价(元)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八、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B证(复印件)……………………………………………
九、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
十、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十一、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十二、无为县住建局开具的备案证明复印件(建筑业项目外省投标企业适用)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第五章 招标文件补充条款



1、组织措施费、规费等费率表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工程名称
1养老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清单人工费20.00~35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2失业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清单人工费2.00~4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3医疗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清单人工费8.00~15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4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清单人工费10.00~20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清单人工费0.5~1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6工程排污费发生时,按环保部门规定计取暂按0计入报价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7环境保护人工费+机械费0.4~1建筑工程
0.3~1装饰装修工程
0.2~0.9安装工程
0.3~1市政工程
0.3~0.8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8文明施工人工费+机械费3.2~4建筑工程
3.1~4.3装饰装修工程
1.5~4.2安装工程
1.3~4.5市政工程
1.0~3.2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9安全施工人工费+机械费3.0~5建筑工程
2.5~5装饰装修工程
1.6~3.6安装工程
1.3~3.2市政工程
1.2~2.8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10临时设施人工费+机械费4.8~9.2建筑工程
4.0~8.8装饰装修工程
4.2~7安装工程
4.0~5.6市政工程
3.5~5.1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投标报价取费时1-6项不得低于此表相应专业类别标准,7-10项不应低于此表相应专业类别标准的90%。投标人组价时若人工费调整在人材机价差表中进行调价计算的,上述各项费用的计算基数应扣除人工费价差部分,否则,按废标处理。
2、税金3.475%(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规费)。


合 同 条 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建[1999]313号)

通用条款
执行GF-1999-0201合同文本的标准条款格式(略)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一、定义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执行通用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安徽省及无为县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工程规范、规程等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____ 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10天内提供五套施工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 ____ 职务:____ __ 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 _根据需要另行书面委托。__ _____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发包人负责将水、电接至施工现场,施工场地内的水电接引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__ _

(4)工程建筑安装和地下管线等方面的基础资料的提供时间:
___开工前提供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现场书面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执行通用条款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根据工程情况,以书面形式确认。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于每月的25日前提供一式四份《月工程计划进度表》及《已完工程量报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依据法律及有关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由发包人自行支付;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及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竣工交付后由发包人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承包人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承包人应完成施工场地的遗留问题,如场地平整、排污、临时围墙等,为正常开工自创条件,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交通信号及其他综合管线,施工单位在施工前通知业主,由业主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7日内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根据发包人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具体确定。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的时间提供图纸 ;
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设计重大变更;
不可抗力;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 执行通用条款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由施工单位负责。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本合同价款采用 (2)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中补充内容执行。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不采用
23.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

23.2.2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合同价的调整
因需要替换材料时,结算材料价B按投标人材料价C加替换材料签证材料价D与控制价材料价A的差价,其公式为B=C+(D-A)。
若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仅钢材、水泥、商品水泥、沥青混凝土可以调整;其余材料均按招标文件精神执行不得调整。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调整方式:
按投标时《芜湖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4期市场信息价与施工期《芜湖工程造价信息》月平均值比较,在±5%(含±5%)范围内不予调整,超出±5%(不含±5%)范围以外,超出部分按施工期间当月信息价平均值计算,调整±5%(不含±5%)以外的差价部分。
24、工程预付款:不采用。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提交。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每月按已完工程进度付工程合同价款的6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5%保修期满后付清。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直接采购的,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配合(如提供材料数量、规格、质量标准、供货时间以及市场参考价格等),并承担材料检验、检测、验收保管等工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采保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承包人拟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必须是具有良好信誉品牌的产品,对主要材料的采购,应在采购前将拟采购材料的厂家、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价格等参数提交给发包人及工程师,得到发包人及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否则,发包人和工程师不予认可。
八、工程变更
1、隐蔽工程签证必须由业主、监理和施工方在施工现场及时联合鉴证。
2、如有暂定价项目材料采购必须由业主、设计、监理、施工方共同采购签字认可,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3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执行通用条款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它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工期奖惩:每提前一天按1000元奖励;每延期一天按2000元罚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工程如达不到合格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程如达到县优按工程价款0.5%奖励;工程如达到市优按工程价款1%奖励;工程如达到省优按工程价款2%奖励。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它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_ _调解;
(2)采取第__ _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__ 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无为县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它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缩写合同副本份数:___ 本合同副本8份(发包人、承包人各4份)。
47、补充条款
47.1承包人的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在工程施工期间由发包人代为保管。
47.2承包人投标文件所报的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必须按期到位。项目部成员必须接受业主考核,项目经理月出勤率不少于22天,其他人员不少于22天,且必须亲自参加各种例会,无故缺勤、不参加例会,业主方有权处罚。处罚标准:按300-500元/天.人。
47.3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并须报经发包方同意,同时向发包方缴纳违约金。
47.4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否则发包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
47.5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无重建【2013】37号文件管理规定,具体详见附件内容。
47.6工程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无为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文件 无重建〔2013〕37号 签发人:胡光旭关于印发《无为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对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股室,各施工、监理单位:现将《无为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对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无为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对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各项重点工程管理工作,促进施工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目标按合同约定落实到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与质量控制(一)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编制科学、详实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主要施工管理计划等基本内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符合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的要求,从施工全局出发,确定施工方案,做好施工部署,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提交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执行。 (二)实行岗位责任制,加强现场控制 施工单位应建立项目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完善监督机制,有效促进人力、物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充分利用,树立全体施工人员的责任意识。(三)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和运用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项目的技术管理和技术运用,科学解决施工现场的施工难题,要建立一个高水平的项目管理班子,充实关键管理岗位的技术力量,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四)对建筑施工材料进行严格管理施工单位要建立严格的材料进场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进货、使用台账,如实记录建筑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和联系方式、进货时间及其使用部位、时间等内容。所有进场材料必须具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建筑材料进场检验的取样方法、取样数量、取样频次,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二、违约责任及处罚措施 (一)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其投标时承诺的人员相一致,不得擅自更换。上述人员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需按规定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常驻工程施工现场,并且每个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未经允许不到岗履职或驻场时间达不到约定标准,按500元/人?天处以违约金;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到到岗履职或驻场时间达不到约定标准,按300元/人?天处以违约金。(三)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的工程会议,项目经理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必须提前向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并经同意。无故缺席的,按2000元/次处以违约金。(四)施工单位应按照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人员、材料和施工机械,保证现场施工均衡有序进行。非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书面工期顺延报告,并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节点工期滞后,按5000-10000元/天处违约金,总滞后工期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措施执行。 (五)施工单位在对存在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不及时执行监理通知或整改指令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对同一问题再次下发监理通知或整改指令的,对施工单位处以3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六)造成大范围返工或返修处理后对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无重大影响的质量问题,处5000元/次违约金;造成无法弥补的质量问题,如外形偏差过大无法调整、无法达到原设计要求及对结构造成影响,根据情况处1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视严重程度结合合同条款处罚,不设上限)。(七)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以及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达不到相关规定和要求,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的,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0~30000元/次的违约金。(八)施工单位在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建设单位有权约谈施工单位或施工单位上级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到场约谈,每次处以5万元的违约金。 (九)建立重点工程违约清场机制。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责令其限期清场,及时办理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价款清算,按合同约定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或记入“黑名单”。1、施工单位发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2、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其投标承诺的人员不一致的(办理了变更手续的除外);项目经理一个月内缺勤达10天或连续两个月累计缺勤达15天的;3、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计划工期进度延误3个月以 上的;4、施工单位拒不履行投标承诺及合约职责与义务的;5、非建设单位原因,施工单位连续两个月以上不按规定发放工人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6、已经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拒不返工或多次返工后仍不合格的;7、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拒不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或整改后无明显成效的。 (十)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和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上报各种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材料和工序报验以及其他技术和管理资料、资料如未及时上报,处500元/次违约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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