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中心小学的南海中心小学校史室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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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中心小学的南海中心小学校史室装饰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南海区中心小学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二、工程名称:南海中心小学校史室装饰工程
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20.88万元。
五、计划工期:工期 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六、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通过年审且在年审周期内的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同级同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同级同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以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桂城街道小额工程信息库内企业(装饰装修组别),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九、注意事项:投标人应自行对施工场地进行考察,投标人应充分估计施工场地及施工过程中将会遇到的困难及限制影响工程施工的其他所有因素,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
十、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3年7 月 4 日~2013年 7 月 5 日下午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有关图纸、工程量清单可在桂城公众信息网上下载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 7 月 5 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报名确认时请递交《投标承诺书》两份及《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和《拟组建的项目管理架构》各一份。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中心小学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6*****368
招标人联系人:何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雷岗街景南一座四梯三楼307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138*****078
传 真:****-******** 联 系 人:潘工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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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中心小学校史室装饰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单位(章)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中心小学时间 2013年6月 日招标代理单位(章)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时间 2013年6 月 日备案单位(章)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备案意见 时间 2013 年 6月 日目录招标公告3投标须知前附表5第一册招标文件8第1节、投标须知9一. 总 则9二. 招标文件10三、投标承诺书11四、投标承诺书的提交11五、开 标12六、定标12七、合同的授予12八、奖罚13九、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13十、工程设计变更14十一、工程结算方式15十二、工程保修16招标文件中未列明的其它项目的保修期均按当地现行法规执行。17十三、其他事项17第2节合同条款19第3节合同文件格式19第4节工程建设标准19第5节图纸19第6节 工程量清单19招标公告南海区中心小学的南海中心小学校史室装饰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中心小学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二、工程名称:南海中心小学校史室装饰工程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20.88万元。五、计划工期:工期 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六、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八、投标资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通过年审且在年审周期内的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同级同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同级同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以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桂城街道小额工程信息库内企业(装饰装修组别),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九、注意事项:投标人应自行对施工场地进行考察,投标人应充分估计施工场地及施工过程中将会遇到的困难及限制影响工程施工的其他所有因素,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十、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3年7 月4日~2013年 7月 5 日下午4时30分(北京时间)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有关图纸、工程量清单可在桂城公众信息网上下载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7月 5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报名确认时请递交《投标承诺书》两份及《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和《拟组建的项目管理架构》各一份。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中心小学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6*****368招标人联系人:何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雷岗街景南一座四梯三楼307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138*****078传真:****-******** 联 系 人:潘工 2013年月日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 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南海中心小学校史室装饰工程21.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31.1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0.88万元4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1.1质量标准按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62.1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范围。72.2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工期 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83资金来源及工程款支付办法工程建设资金:财政资金。工程款支付:本工程不设预付款,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5%,余下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在1年保修期满后14天内无息返还承包人。收款时必须提供有效发票,有效发票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一旦发包人发现工程款被挪作它用,发包人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桂城街道小额工程信息库内企业(装饰装修组别),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投标人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通过年审且在年审周期内的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同级同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同级同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109投标承诺书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为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企业信息库内的单位,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文件,只需在报名时递交《投标承诺书》两份及《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和《拟组建的项目管理架构》各一份。1110暂定项目承包金额本次工程招标预算备案价为人民币208823.79元,以招标备案预算价下浮5%,即人民币198382.60元。1211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3.1投标承诺书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 2013年 7 月 5 日 16时30分地点: 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1416.1开标开始时间: 2013年 7 月 5 日 17 时 00分地点: 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会议室1517.1定标方法在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中随机抽取两家作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618.1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在桂城公众信息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17本项目要求的项目班子架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名,施工员不少于1名,安全员不少于1名。(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若需变更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并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18中标服务费1、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向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人民币3000元。2、中标单位必须凭招标代理机构开出的中标服务费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1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4000 元(肆仟元整),本次招标只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在开标后两天内以现金支票的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招标人对其开具收款回执;如中标人不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如中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无故拖延不开工的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第一册招标文件 第1节、投标须知一. 总 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1.3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工程或转换承包人,如经发现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所做工程不予结算。1.4 如因施工队的工程进度或质量未能达到本招标中的要求和其它不合理的地方受到招标人或监理公司三次以上警告仍不改正,招标人有权取消、清退该施工队,另请其它合乎要求的施工队继续施工,中标人应将所有的原始材料无条件交回招标人,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人负责。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实际工期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3、资金来源及工程款支付办法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3.2工程款支付办法: 工程建设资金:财政资金。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不设预付款;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5%,余下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在1年保修期满后14天内无息返还承包人。收款时必须提供有效发票,有效发票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一旦发包人发现工程款被挪作它用,发包人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 本工程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如招标人认为需要对投标人作出一定补偿的除外。二. 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1节投标须知第2节合同条款第3节合同文件格式第4节工程规范第5节图纸第6节工程量清单第7节投标承诺书格式6.2 除6.1内容外,在法定时间内招标人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6.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招标答疑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2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邮箱:********1@qq.com,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_1日前在桂城公众信息网上予以澄清。投标人应随时留意,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会在桂城公众信息网(http://www.guicheng.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桂城公众信息网投标答疑栏目(http://www.guicheng.gov.cn)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出的内容为准。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承诺书9、投标承诺书9.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为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企业信息库内的单位,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文件,只需在报名时递交《投标承诺书》两份,《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表》及《拟组建的项目管理架构》各一份。10、项目承包价10.1本工程的项目承包价格以招标备案预算价下浮 5%为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10.2本工程的项目承包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的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要求工程造价及工期的增加,除设计变更及招标人变更外。10.3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承诺书均保持有效。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四、投标承诺书的提交12、投标承诺书的提交12.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承诺书。12.2如有同一个投标人递交两份不同的投标承诺书,则以先递交的投标承诺书作为有效的投标承诺书。13、迟交的投标承诺书13.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承诺书,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4、投标承诺书的撤回1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承诺书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承诺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14.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承诺书。14.3撤回投标承诺书以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递交新的投标承诺书,将不能成为有效投标人。五、开 标15、开标1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15.2 开标程序:15.2.1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招标中心、招投标监督组三方参加,投标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开标会;15.2.2 根据报名名单,以不同号码的珠子代表不同的投标单位;15.2.3 经招投标监督组确认无误后,随机摇珠抽取2家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15.3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六、定标16.定标办法16.1以第1次摇珠抽中的投标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第2次摇珠抽中的投标单位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6.2 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16.3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应将中标结果提请桂城公众信息网(http://www.guicheng.gov.cn)上公示三个工作日。七、合同的授予17.中标通知书17.1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须经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盖章确认。18.合同授予标准18.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17.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19.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19.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9.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9.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八、奖罚20.质量奖罚要求20.1本工程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21.工期奖罚要求21.1本招标工程要求承包人按招标文件约定工期完成。除非招标人另有要求,否则,提前完成工程招标人不予以增加费用。21.2若因施工队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则工期每延误一天,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缴纳每天贰仟元的违约金。若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后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7天内经监理单位、招标人的签证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九、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22.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2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24.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各自承担相应费用;(2)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5.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工程设计变更26.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7.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8.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0.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十一、工程结算方式31.本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本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项目承包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32.结算时经桂城街道建设工程审价组审核确认的预算书中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结算系数(结算系数=中标价/预算总造价)为依据进行结算。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以下的措施项目费用,工程结算时不予增加该部分的费用: 32.1施工用水及用电的报装、水电安装费用(包括表前、表后)总表和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32.2施工场地内的地下各种管线设施,中标人须自行探测调查,保证原有地下管线设施的安全,若有损坏,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32.3 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以下的措施项目费用,工程结算时不予增加该部分的费用: ①工程施工降排水费;②施工场地垃圾处理费; ③其它措施费用。33.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只有符合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情况时才允许参与总造价进行结算:33.1工程施工过程中,如设计变更或发包人允许调整变更而发生的工程项目的增减,承包人已积极配合完成工作。33.2成功的索赔引起的费用的增减。33.3因发包人提出赶工要求而引起的费用的增加。33.4合同规定的奖罚金情况的发生。34、本工程发生第33.1条的内容时,工程竣工结算按如下办法调整合同总价:34.1本工程发生的项目变更,必须以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书面签证确认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并按下列办法计算:(1)招标人的预算中有的相关清单项目的单价,以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书面签证确认的工程量或竣工图纸为依据结算,原则上按招标人招标备案预算编制的单价乘以结算系数所得出的单价进行结算。(2)招标人的预算中没有的增加清单项目,必须以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书面签证确认的工程量或竣工图纸为结算依据,并按下列办法计算: 以确认的工程量套用相对应的2008年清单规范和2010年专业工程定额;材料按施工期间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如《佛山市工程造价信息》不详的可以参考市场价(须经业主、监理认可)计算,特殊材料按经发包人、监理、承包人三方签证确认的价格计算;规费、税金等的计费程序按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按以上原则计算出该增加项目的款项后,乘以本工程结算系数即为增加工程的结算造价。但最终结算以造价公司最终审核为准。34.2如发生额外的措施项目费用时,须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签证确认,按签证金额或工程量进行计算(增加工程计算原则同34.1条款规定)。34.3施工期间,因甲方和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增加变更工程,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施工,并按合同及结算系数施工结算。不得拒绝,否则视为违约。34.4本工程竣工后,结算由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并由财政部门复核为准,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34.5无论工程量是否变更,按系数计算部分的措施项目费用,不予调整。34.6投标人应自行对施工场地进行考察,现场场地有垃圾及杂花草、树木,投标人应充分估计施工场地及施工过程中将会遇到的困难及限制影响工程施工的其他所有因素,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十二、工程保修35.质量保养责任35.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35.2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工程保修期为半年。36.质量保修金的支付36.1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价款的5%。36.2 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37.质量保修金的返还37.1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年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37.2招标人付清余额后并不免除中标人应承担的该工程保修期的责任。招标文件中未列明的其它项目的保修期均按当地现行法规执行。十三、其他事项38.中标的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必须注意路面作业时的交通疏导及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承包人雇请的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或因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工作有疏忽而导致其他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承包人负全部责任。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承包人承担因施工造成的清理、修复等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9.本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由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并经财政部门复核为准,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40.本工程引用的标准或规范主要为国家官方标准和规范,次为适用于本工程的其它标准或规范。41.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必须类型齐全,配套完整并与施工质量和进度相适应。42.除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任何工程量都不予计量与支付。43.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办理其施工机械设备和雇佣职工安全事故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应被认为包含在已本工程的项目承包价之内,不单独支付。44.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45.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签证项目、设计变更及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而引起的工程价款调整的项目,承包单位须及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监理单位,并得到业主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书面确认和签证,并以此作为工程的结算依据之一。46.所有的工程变更都必须按南府[2009]292号“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进行。47.工程变更流程:发生施工变更时,由设计单位出变更通知书,中标单位提出申请及工程预算,送业主及中介公司审核预算,出具初审意见,填写“桂城街道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但最终的变更金额以竣工结算时中介审定价为准。48.施工期间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若需变更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并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49.当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的相关条款,产生违约罚金时,招标单位连同监理,到现场做好取证工作,签发支付违约罚金通知书,告知其处罚依据、时间、金额、收款账户,同时签名确认。施工单位必须于招标单位发出支付违约罚金通知书后30天内将款项存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施工单位必须先支付罚金,才可以申请下一笔进度款。50.施工期间承包方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等相关的人员)必须驻守工地,发包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关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无故离开现场的,第一次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此后再犯者承包人须按每次每人5000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中标方支付并由招标人在工程款中代扣。 第2节合同条款(使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第3节合同文件格式(使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第4节工程建设标准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第5节图纸(另册) 第6节 工程量清单(另册)投标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拟招标的__(工程名称) 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该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同意接受(币种、金额、单位)(小写)(大写)的承包价,参与该项目的投标。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时与你方签订施工合同,根据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承包,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3.我方承诺为本项目组织的项目班子成员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在合同履行中及时落实到位。4.如我方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我方愿接受一年内不得参与桂城街道小额工程投标的处罚。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 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时间: 年 月 日投标单位(盖章)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单位同意接受(币种、金额、单位)(小写)(大写)的承包价,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回执贵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工程名称) 的《桂城街道小额工程投标报名表》及《投标承诺书》,予以同意报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拟组建的项目管理架构投标申请人:年月日1职位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人员: 资格证号:2职位名称:施工员拟派人员: 资格证号:3职位名称:安全员拟派人员: 资格证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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