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圈内乡斗阁等(2)个村土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临翔区圈内乡斗阁等(2)个村土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斗阁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代理: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斗阁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斗阁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已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云南省2012年度国家投资土地整治(第三批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12]60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斗阁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合同编号:(云正招********),建设规模500.8454公顷,项目区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斗阁等(2)个村委会境内。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预算总投资为1639.04万元。
2.2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3 计划完工日期: 2014年3月26日前(210日历天)。
2.4 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
项目区 | 项目名称 | 标段 | 界限 | 招标范围 |
临沧市临翔区南部圈内乡斗阁村和圈内村2个村委会 |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斗阁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 第一标段 | 第一标段范围为: 1、地块:T1、T29—T51,面积196.81公顷,挖方75702.00 m?,表土剥离204181.00m?,垒埂26698.00 m?; 2、农渠:1#—7#,2533.00m; 3、改建斗渠:1#,4549.00m; 4、a型管涵:2个,10m; 5、钢闸门(0.6*0.7):1道; 6、取水坝:1座; 7、新建田间道:4#、5#,2516.00m; 8、改建田间道:1#,719m; 9、新建生产路:1#,1413.00m; 10、会车台:7个。 | 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田间道路等 |
第二标段 | 第二标段范围为: 1、地块:T2-T10、T15-T17、T23-T28、T52-T58面积201.93公顷,挖方96214.00m?,表土剥离250202.00m?,垒埂25735.00m?; 2、农渠:8#-14#、16#-20#,7189.00m; 3、a型管涵:9个,b型管涵:3个 总长60m; 4、钢闸门:2道(0.5*0.6,0.6*0.7各一道); 5、取水坝:1座; 6、改建田间道:2#,625.00m; 7、新建田间道:1#,2060.00m; 8、新建生产路:2#-4#,2035.00m; 9、会车台:5个。 | |||
第三标段 | 第三标段范围为: 1、地块:T8、T11—T18、T19-T22,面积:88.75公顷,挖方104445.00m?,表土剥离221887.00m?,垒埂24857.00m?; 2、斗渠:2#、3#,6235.00m; 3、农渠:15#,285.00m; 4、a型管涵:3个,b型管涵:1个,总长20m; 5、钢闸门(0.6*0.7):2道; 6、取水坝:2座; 7、新建田间道:2#、3#,5862.00m; 8、会车台:10个。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已完工的项目须出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证明材料;在建项目须出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土石方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 ,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同类工程指:兴地睦边、中低产田地改造、土地开发整理、烟水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坡改梯及小流域治理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或建筑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只能对本项目提交一份资格预审文件。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评审。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取得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6 省外投标的企业必须通过入滇备案许可。
4.应告知的相关事项
4.1 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所投标段总投资2%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2 申请人中标后,必须缴纳中标总金额8%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2%的廉政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5%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结转。
4.3 工程预付款与扣回:本项目待中标单位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必须提供银行同等数额保函。
4.4 进度款的支付:当项目完成工程总量的30%后,拨付所完成工程总量70%的进度款。以后的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70%的比例支付进度款。当工程款拨付至合同总价的70%时(含10%的预付款),发包方暂停付款。
4.5 若不按期完成工期的将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处罚,误期赔偿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提前完成工程任务,达到优质工程的可作为今后土地整治项目投标加分条件。
4.6 进场施工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与中标时承诺人员不符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处违约金伍万元;中标后因学习、生病、退休等原因需更换进场人员的,由中标人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发包人及监理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都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每更换一次项目经理,承包人须缴纳伍仟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7 进场施工机械达不到投标最低施工机械要求的,以及因承包方机械不到位影响施工工期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包方及项目经理进行违约处理。
4.8 按照要求时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才能签定施工合同。未按规定缴纳“三金”或签定合同的,所签合同无效。业主必须向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原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9施工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未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的,业主应向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和接受处罚。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申请人通过项目的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对申请人在其所申请的项目内随机抽取投标组合,最终确定投标人所投标段。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沧市临翔区南屏西路101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建造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拟在本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12时00分,地点为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沧市临翔区南屏西路101号)。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
地 址:临沧市迎宾路113号
邮 编:677000
联 系 人:杨章山
电 话:134*****44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穿金路761号都市名典B栋307-310
邮 编:****-********
联 系 人:朱微
电 话:182*****880
日期: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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