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局鹿鸣路(解放路―西环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城乡建设局鹿鸣路(解放路―西环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盐城市鹿鸣路(解放路―西环路)道路改造工程
2 、建设单位: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3 、工程地点:盐城市区。
4 、项目规模: 道路长约
5 、 工程内容:盐城市鹿鸣路(解放路―西环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代理 服务。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招标代理机构2012年度盐城市涉企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三星及以上星级。
2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组组成成员 ( 含项目负责人至少5人) 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省招标办颁发的招标代理上岗证书,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中须有一名土建造价工程师、一名安装造价工程师、二名中级及以上造价员,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中须有二人具有省招标办颁发的招标代理上岗证,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注册人员。
3 、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4 、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5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有一项工程业绩: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造价达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建设的招标代理服务,其服务成果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凭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原件和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证明,同一项目分标段的可将各标段的中标价合并计算。
未提供业绩证明原件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合同的谈判、草拟、签订、档案卷宗归档等招标人交办的工作;概算编制报评工作。
2 、代理人在接到招标人代理招标通知后,必须及时按规定发布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如果招标人对代理时间有特殊要求的,代理人须按有关批示精神即时完成代理工作。
四、提供材料及要求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授权);
3 、报名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 、派出参与该项目代理人员一览表,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招标代理岗位证书复印件;
5 、其他代理人员职称证书及招标代理岗位证书复印件;
6 、代理费用:
a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取费方式计取下浮55%后结算。即:代理费=(按单项工程中标价,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的代理服务费)×45%;
b 、概算编制服务费=概算审定价,执行苏价服(2004))483号文取费标准规定×45%;
7 、代理服务工作方案,主要要点如下(但不限于以下要点):
a 、报名人业务概况;
b 、项目实施应重点关注的事项及对策;
c 、项目组分工;
d 、项目实施计划进度;
e 、代理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
8 、代理业绩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9 、 2012 年度盐城市涉企中介机构信用评价星级证明材料。
以上1――9项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五、递交报名材料时间、地点
电话:138*****299
联系人:刘胜
六、评标、定标
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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