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燃料定点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谈判公告

甲醇燃料定点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谈判公告


甲醇燃料定点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 谈判公告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就甲醇燃料定点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及相关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1、项目编号: 1243-456OTC2104603

2、项目名称:甲醇燃料定点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

3、采购内容:

标的名称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单价)

甲醇燃料定点采购项目

一项

每个月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天内交货

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5,300.00)

4、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6月0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

5、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650元/份;支持线上、线下发售,售后不退。

6、答疑时间及地点:供应商若有疑问,请于2021年06月04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递交谈判应答文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06月08日14:30(星期二)(北京时间),所有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文件将拒绝接收。请供应商代表参加谈判。

8、谈判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货物运输能力的“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具备相关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有运输合作协议,提供证书或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上述证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经办人需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相关货物运输能力的“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具备相关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有运输合作协议,提供证书或协议或合同加盖公章。

采购人:某部

采购人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方式:0591-86234312

招标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斐、叶艳、吴丹余

联系电话: 0755-82949060

传  真: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编: 518034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点采购 甲醇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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