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项目

[社会代理]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JLHS-ZB-********

项目概括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21日9时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JLHS-ZB-********

1.2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项目

1.3 采购内容:聘请专业化社会服务团队,办理档案管理、文印、扫描工作,档案室5人、文印室4人、扫描室5人。

1.4 服务地点: 长春市卫星路7755号。

1.5 服务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为期一年。

1.6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1.7 采购预算:705634.88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1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2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1.3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1.4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2.1.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关服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

2.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提供的本项目服务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

2.3.4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

2.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最近年限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为准,且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2.3.6 投标人具有近半年(2021年1月至今)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 地点:吉林省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3.4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1年6月21日9时整(北京时间)

4.2 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6月21日9时整,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755号

联 系 人:曲景丰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017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33*****014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

曲景丰

采购人联系方法

****-********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卫星路775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3*****01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017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70.5635

最高限价(万元)

70.563488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聘请专业化社会服务团队,办理档案管理、文印、扫描工作,档案室5人、文印室4人、扫描室5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关服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 2.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提供的本项目服务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2.3.4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2.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最近年限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为准,且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2.3.6 投标人具有近半年(2021年1月至今)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05-28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017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6-21 09:00

开标时间

2021-06-21 09: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2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李工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3*****014

标签: 外包 辅助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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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业主

吉林省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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