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智联合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1年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科学施肥基础性工作(耕地质量提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项目土壤样品采集及化验部分技术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智联合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1年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科学施肥基础性工作(耕地质量提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项目土壤样品采集及化验部分技术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科学施肥基础性工作(耕地质量提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项目土壤样品采集及化验部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塔城市光明路福美家园1号楼1单元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O2021(ZLHC-ZB)002
项目名称:2021年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科学施肥基础性工作(耕地质量提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项目土壤样品采集及化验部分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30000
最高限价(元):630000
采购需求:2021年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科学施肥基础性工作(耕地质量提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项目取土化验部分:(1)塔城地区土壤样品采集1245个,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土壤样品采集方法进行采样;(2)对1245个土壤样品进行处理并检测分析,共计检测11835项次。其中土壤样品处理1245个;1245个土壤样品开展pH、耕层含盐量、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7项指标8715项次检测分析;对其中的125个(甲方指定)土壤样品开展缓效钾、盐化类型、有效铜、有效锌、有效铁、有效锰、有效硼、有效钼、有效硫、有效硅、铬、镉、铅、砷、汞15项指标1875项次检测分析。检测方法按照土样检测工作参照《土壤检测》(NY/T 1121)标准进行。
预算金额(元):630000
单位:套
简要规格描述:2021年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科学施肥基础性工作(耕地质量提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项目取土化验部分:(1)塔城地区土壤样品采集1245个,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土壤样品采集方法进行采样;(2)对1245个土壤样品进行处理并检测分析,共计检测11835项次。其中土壤样品处理1245个;1245个土壤样品开展pH、耕层含盐量、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7项指标8715项次检测分析;对其中的125个(甲方指定)土壤样品开展缓效钾、盐化类型、有效铜、有效锌、有效铁、有效锰、有效硼、有效钼、有效硫、有效硅、铬、镉、铅、砷、汞15项指标1875项次检测分析。检测方法按照土样检测工作参照《土壤检测》(NY/T 1121)标准进行。
备注: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土壤样品采集在10月25日之前完成,截至2022年1月31日前提交土壤化验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组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关系;(7)所投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8)具有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9)供应商应具备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需要携带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即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近3年(至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截图含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塔城市光明路福美家园1号楼1单元2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昌南瓷文化主题酒店8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昌南瓷文化主题酒店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塔城市六合创业大厦A区3楼
联系方式:(0901) 627-2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智联合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塔城市光明路福美家园1号楼1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156*****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维康
电 话:156*****665
招标
|
新疆智联合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