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dianjiang第一职业中学校危岩带治理工程随机抽选
重庆市dianjiang第一职业中学校危岩带治理工程随机抽选
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危岩带治理工程
随机抽选公告
一、抽选项目概况
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危岩带治理工程,直接威胁到学校师生员工及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经渝规资〔2021〕125号同意批准建设,发包人为: 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危岩带治理工程
建设地址:垫江县高安镇桥东路221号(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校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图及图说范围、工程施工清单内全部内容以及本工程的预算评审疑似问题回复的全部内容。
(二)发包内容
该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图及图说范围、工程施工清单内全部内容以及本工程的预算评审疑似问题回复的全部内容。
(三)建设工期:90日历天。
二、发包总价
(一)本工程发包总价为¥*******.73元,大写: 贰佰壹拾贰万壹仟玖佰玖拾陆元柒角叁分(其中含:①安全生产费¥32285元,大写:叁万贰仟贰佰捌拾伍元整;②暂列金额65000元,大写:陆万伍仟元整;主要用于临时用水、用电、施工房屋建筑、堆料场、加工厂、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等,暂列金额据实核算,最终以审计为准。
(二)发包总价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用、施工设备费、劳务费、管理费、材料费、安装费、维护费、保险费、临时费、安全生产费、二次转运费、措施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以及施工中场地内的损坏花台、绿化恢复及产生的废渣、弃土、垃圾等的清除处理费。
(三)本工程发包总价为财政工程预算评审总价已下浮3%确定(安全生产费和暂列金额除外)。
三、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其子项单价为招标人预算综合单价(下浮后)。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措施费(除安全生产费)+规费+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新增或变更等引起的增(减)子项结算价+合同约定其它费用) +安全生产费。
各部分的结算原则如下: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原则:
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下浮后)×子项工程量。
①子项工程量:按《水利水电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14]429号文)及相关配套文件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②子项综合单价确定办法:为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子项综合单价(下浮后)。
3.措施费
3.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以招标人预算编制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除安全生产费)作为结算价。包干使用,不作调整。
3.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以招标人预算编制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作为结算价。包干使用,不作调整。
4.安全生产费
安全生产费:¥32285元(大写:叁万贰仟贰佰捌拾伍元整)。包干使用,不作调整。
5.变更及调整、新增项目价款结算办法:
工程施工中如因工程量加增或实施项目发生变化,在工程结算时根据施工方和发包人共同确认的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进行调整。其价格按下列办法确定:
①当工程量清单中有的变更项目其综合单价,按该招标人预算编制综合单价计价(下浮后)。
②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则按照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1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编规”)、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5)(上、下册)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进行组价后,按原下浮比例下浮后作为结算价,其中人工费和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人工费调差:执行重庆市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最新一期人工费价格执行,信息价中没有的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核定。
6.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本工程结算送审金额,若审减金额达到或超过送审金额10%的,所有审计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在支付本工程款时予以扣减。
7、本工程各投标人应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周边环境等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招标范围及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四、付款方式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方能实施。在工程结算时结算价根据发包人、工程监理和承包人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变量进行调整,其价格按下列顺序、方法确定:
1.发包人预算评审报告书中有对应的项目,按照中标价与发包人预算报告书价格下浮的比例折算后计价;
2.发包人预算报告书中无对应项目的,按“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5)(上、下册)”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计算,人工、材料、机械价按抽选当月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执行,并结合中标价与发包人预算报告书价格下浮的比例折算后计价。
3.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应严格按渝规资〔2019〕896号文件等执行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工程增减变更签单。
4.本工程结算送审金额,若审减金额达到或超过送审金额10%的,所有审计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在支付本工程款时予以扣减。
5.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完成所有工程量50%,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工程完工,经竣工初步验收合格,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核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后,支付至合格工程量金额的80%。经竣工复核验收、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下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壹年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
五、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具有良好的信誉。 2018年 1月 1日至随机抽选公告发布之日止未受到行政限制投标处罚或受到行政限制投标处罚但不在行政处罚期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败诉记录(须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
3. 2018年 1月 1日至随机抽选公告发布之日止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须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4.本项目所产生的相关费税,由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缴纳,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项目的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抽取。
6.信用要求
根据渝府办发[2014]135号、垫江府办发[2018]19号等文件要求,抽选人需提交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同时加盖抽选人单位公章,且抽选人“必须是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报告出具有效时间为本项目抽选公告发布时间至抽选报名截止时间。出具信用报告的流程详见“信用垫江”(http ://dianjiang.hlxy.com)(咨询电话***-********)。
中标公示发布之前,发包人或相关监督部门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行贿犯罪记录和信誉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核实中标候选人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在规定期限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不良信誉的情况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视为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移交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二)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土资源部或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入库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人员条件
1.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级别:二级,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其中之一即可)。(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技术负责人要求
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之一即可)。(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主要管理人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除外)须提供有效岗位证书复印件,造价员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社保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随机抽取单位为其缴纳的包含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在社保主管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并提供拟入库主要管理人员名单表,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网址、单位及个人编码、姓名、身份证号、登陆密码)。发包人或相关监督部门有权对各随机抽取单位人员社保真实性核实,若经核实不是本单位人员或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的查询信息无法核实,发包人取消中标资格,并视为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移交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五)递交审查资料要求
递交审查资料时,发包人须核验随机抽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递交审查资料的还需核验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随机抽选单位为其缴纳的包含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在社保主管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发包人有权对随机抽选单位的社保真实性随机抽查核实,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其审查资料不合格,不得参与该项目随机抽选。
资格审查单位: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
六、随机抽选保证金
凡具备以上资质条件,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随机抽选的企业,须按下列要求缴纳随机抽选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参与随机抽选。
(一)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二)缴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递交资料截止时间。
(三)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的保证金账户为动态保密账户,账户信息详见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dianjiangweb)本项目抽选公告页面的《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四)缴纳方式
1.核验
各潜在抽选人需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并到交易中心进行核验。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则需修改相应信息并进行核验。
网银缴纳:开通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功能的,直接通过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方式缴纳抽选保证金。
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通过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此方式缴纳保证金,各潜在承包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注意事项:
a.保证金必须从潜在承包商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不接收现金存款缴纳)且转出的基本存款账户须与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的信息一致(已注册的)。
b.如本项目抽选时间延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也相应顺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不予提前退还,按“保证金的退还”条款进行退还或处理。
c.保证金及利息退款信息将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退费通知”专栏中进行同步公示。
d.各潜在承包商应仔细阅读抽选公告中有关保证金的内容,并按抽选公告中的时限、金额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潜在承包商自行承担。
2.网上账户电子注册
(1)网上账户注册。潜在承包商先在网上注册,然后到交易中心进行账户核验。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https://www.cqggzy.com/dianjiangweb),点击左方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到交易中心进行账户核验。首次注册的账户核验时间为网上注册完成后至本项目抽选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则需修改相应信息并进行核验)。
(2)账户核验。完成账户网上注册的,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核验通过才算完成全部网上账户电子注册工作。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b.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3)未按要求进行电子注册、核验的,但其保证金按抽选公告要求足额按时缴纳的,视为其保证金响应抽选公告要求。保证金退还时仍未到交易中心注册及核验的,将影响其抽选保证金的退还,后果其行负责。
3.网上注册信息变更
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在网上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未及时进行注册信息变更和核验,将影响其保证金的认定及退还,导致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五)保证金的退还
所有进入“抽选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抽选时间延期、未按要求缴纳、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抽选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
1.未中选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选人的保证金,签订书面合同后,即送垫江县公共交易中心一份纸质件,交易中心在收到纸质件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的保证金。
3.流选项目的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其它情况,如未按要求缴纳抽选保证金、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等情况的,交易中心根据抽选公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随机抽选程序
(一)核对抽选保证金到账情况
抽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导出并打印保证金到账名单,发包人核对足额保证金到帐企业名单。
(二)资质审核
企业资格审查:企业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并按本公告明确的资质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将不予受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随机抽选。
(三)确定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经核对已按时足额交纳抽选保证金且符合下列条件的,纳入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经审查资格合格的企业。
(四)组织随机抽选
1.采用计算机随机抽选。
2.核对抽选名单。再次核对、展示符合要求的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3.开展随机抽选。发包人代表使用抽选平台,公开随机抽选承包商。
4.确认抽选结果。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随机抽选记录,交由发包人、监督部门等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五)公示抽选结果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公示随机抽选结果,公示时间三个日历天。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满,未收到质疑、投诉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同时发放成交通知书。随机抽选结果一经公示,即视为中选承包商知晓中选结果。中选承包商须在公示期满三个工作日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受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领取成交通知书。若中选承包商不按规定时间、方式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放弃中标的,其缴纳的抽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发包人报行业主管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取消在垫江参与所有随机抽选项目和公开招标项目。
(七)退还保证金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选承包商保证金。
(八)合同签订
应当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随机抽取信息公告中约定的主要条款,发包人与中选承包商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承包商保证金。中选承包商未按要求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或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或有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其缴纳的抽选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同时由发包人报行业主管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其在垫江参与所有随机抽选项目和公开招标项目。
八、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其中标资格得到确认、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前,由乙方将履约保证金或项目所在地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见索即赔保函(按中标价的10%计算)提交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
甲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全部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在签订本项目施工合同前,乙方向县劳动保障监督大队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的2%缴纳),甲方收取乙方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凭证复印件。
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县劳动保障监督大队相关规定退还。
(三)因乙方原因,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履约完成或验收不合格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资料递交、资格审查、抽选时间和地点
(一)资料递交
资料递交时间:2021年5月28日9:00-9:30
审查地点: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311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时
审查地点: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311会议室
(三)抽选时间:2021年5月28日15:00。
(四)抽选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选承包商全部缴纳,缴费标准按相关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二、项目业主单位地址、联系人员及电话
地址: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后勤办公室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9*****92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 |
开户银行: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
账号: | |
户名: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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