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七中教育集团秀山学校合班教室办公家具采购与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马鞍山市七中教育集团秀山学校合班教室办公家具采购与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七中教育集团秀山学校合班教室办公家具采购与安装(第二次)
项目编号:AHQS-4-2021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5月14日
开标日期:2021年5月1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大皖方贸易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花山区花山美居广场1-1303
成交金额:110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采购人名称:马鞍山市花山区教育局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教育局
邮编:2430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东湖蓝郡2栋222室
邮编:243000
联系人:芮雯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2021年5月20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及马鞍山市花山区教育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东湖蓝郡2栋222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2021年5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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