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青海省同仁至赛尔龙(甘青界)段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招标信息公开
G0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青海省同仁至赛尔龙(甘青界)段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招标信息公开
1.1建设地点:青海省境内。
1.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同仁至赛尔龙(青甘界)段起自青海省同仁县隆务镇,接已建张汶高速化隆县牙什尕至同仁段,止于青甘交界的赛尔龙乡,接拟建张汶高速赛尔龙至郎木寺(甘川界)段,全长204.676公里。同步建设泽库互通式立交连接线5.948公里。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泽库北服务区至终点段123.096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K0+000~K202+400,全长204.676公里(含长、短链),包含泽库互通式立交连接线5.948公里,不含同西项目土建工程),服务内容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方案的审查和设计变更相关缺项单价的审核。
1.3服务期限:
预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上报后一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
2.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单,且工程咨询专业必须包含“公路”,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必须包含“评估咨询”;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 |||
业绩要求 | |||
近三年(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独立承担过: ①1条高速公路(须含1座单洞长度3000m及以上特长隧道、1座单跨跨径150m及以上或长度1000m及以上的特大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工作; ②1条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工作 | |||
信誉要求 | |||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工程建设领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2.投标人在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未发生重大违约问题。 注:同时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要求 |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职称,持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近三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工作 |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4.公开时间
2021年05月28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政编码:810003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621 传真:/ | 招标代理: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政编码:810003 联系人:张璐 电话:****-******* 传真:/ |
2021年05月27日
附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6)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7)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25分 投标人业绩:25分 评标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Dn): 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D)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 10分 |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较透彻和总体设计思路较为可行的得6~8分; 2、对招标项目的理解透彻和总体设计思路可行的得8~10分。 |
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 | 20分 | 1、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较为透彻及对策措施较为得当的得12~16分; 2、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透彻及对策措施得当的得16~20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1、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较为合理、较为可行的得3~4分; 2、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可行的得4~5分。 |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1、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较为得当的得3~4分; 2、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得当的得4~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得25分。 | ||
2.2.4(3) | 投标人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25分。 | ||
2.2.4(4)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保留两位小数): 式中:F1—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 D1—投标人的评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1.5;若D1<D,则E=1.0。 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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