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公楼专业(一标段-三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机关办公楼专业(一标段-三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民主党派内蒙古自治区委机关办公楼工程项目专业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民主党派内蒙古自治区委机关办公楼工程项目,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民主党派内蒙古自治区委机关办公楼立项的批复》(内政字[2011]8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批准文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1]3148号)批准建设。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作为招标人就民主党派内蒙古自治区委机关办公楼工程项目专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民主党派内蒙古自治区委机关办公楼工程项目。
2、工程名称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弱电系统工程;
二标段:消防工程;
三标段:室外管网工程。
3、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以南,华侨新村以西。
4、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19629.4平方米,建筑高度47.6米,地下一层,地上十层。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招标内容
弱电系统工程、消防工程、室外管网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具备
2.1弱电系统工程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为本单位注册且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
2.2消防工程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为本单位注册且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
2.3室外管网工程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为本单位注册且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
3、建造师应同时具有三年及以上从业经验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发布公告的时间: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10日。
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3、发布网址:http://
六、资格审查
凡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合格企业于2013年7月11日14:30至17:00携带第七条报名须知4.1、4.2、4.3条所述资料原件到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投标单位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下午17:30整。
2、报名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
3、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4、携带资料:
4.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绩等其他资格文件。
4.2区外企业应提供近二年诚信状况证明、自觉遵守和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承诺等其他资格文件。
4.3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注:①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不予受理(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②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原件为原发证机关颁发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公证件均不予认可。
(二)、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13年7月11日至2013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
3、获取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4、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
八、备注
1、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提供《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2、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联 系 人:刘小平
电 话:****-*******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1楼1103房间
代理机构: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晓庆
电 话:****-*******或*******/105转8007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邮 箱:nmcxzb@163.com
附件:1、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
2、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附件1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
兹证明:
近两年内没有下列违规行为:
一、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四、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五、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两起及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六、拖延报告、隐瞒、谎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为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八、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九、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证明自治区外施工企业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
(证明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一、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四、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五、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六、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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