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航空有限公司大兴机场航空性业务结算协议单一来源采购的邀请函
关于贵州航空有限公司大兴机场航空性业务结算协议单一来源采购的邀请函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北京大兴国际机场 :
贵州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邀请贵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大兴机场航空性业务结算协议。
1.2 项目编号:CZ********83。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民航局基准价上下浮动率 | 备注 |
1 | 北京大兴机场航空性业务结算 | 根据实际发生 | 航空性业务服务项目参照民航局和国家发改委共同下发的相关指导文件进行收费 | |
合计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3、双方同意按民航发[2007]159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13]3号《关于调整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7]18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算各项服务费用。参照如下: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北京大兴机场航空性业务结算 |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合同有效期内提供完整服务 |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1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1.8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9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谈判文件的获取2.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1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以下简称“南航采招网”,网址:http://www.csbidding.com/),选择谈判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谈判。
2.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
3、响应文件的递交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4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3.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4.1 采购人:贵州航空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祯 ,****-********
EMAIL: lizhen@csai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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