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灯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道路标线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高新灯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道路标线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210342HW0431-0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灯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道路标线材料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长春高新灯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灯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道路标线材料采购项目
2.2主要采购内容:常温标线涂料、反光型热熔涂料、玻璃珠、下涂剂,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地点:长春高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期:1年(具体起至日期以实际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4.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
5.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5月27日上午8:30 至 2021 年6月3日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证件及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GZXMGLJL@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直至资料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3完成上述操作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信箱;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新华苑宾馆3楼3011会议室,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四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高新灯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与佳园南路交汇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15304470666
采购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人:何中校
电 话:1764997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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