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裕隆种业有限公司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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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湖南科裕隆种业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1695 (监测编号:G32021CQ*******)转让底价2068(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5-28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1-06-25
标的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标的所属行业农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产权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产权转让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产权转让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www.cquae.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产权转让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湖南科裕隆种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法定代表人李国超
成立时间2003-09-04
注册资本114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14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A
所属行业农业
经营范围水稻种子的生产;杂交水稻种子的加工、包装、批发、零售;主要农作物种子(棉花种子除外)的加工、包装、批发、零售;水稻种子进出口;农业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23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重庆农投种业有限公司51%-
2孙梅元9.55%
3李生花7.53%
4邓小林6.61%
5蒋南平5.77%
6孙枚玲5.39%
7谢娄邵3.03%
8黄海燕2.63%
9刘军锋2.63%
10刘练时2.28%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3289.79万元-1488.86万元-1484.99万元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4374.21万元9988.52万元4385.69万元
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21-02-280万元-226.04万元-226.04万元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5437.00万元4718.78万元718.23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重庆恒申达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03-09
评估基准日2020-11-30
基准日审计机构重庆正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数据为2021年1-2月的累计金额。
2、标的企业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征询其是否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截至2021年3月30日尚未取得半数以上股东同意。
3、标的企业原办公、仓储及加工综合大楼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雄天路98号孵化楼2号栋,该大楼租赁协议已于2021年3月15日到期。现科裕隆公司办公地址已搬迁至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18号(人民东路与合平路交汇处东南角)国家水稻分子育种中心A座3楼。新办公场所为租赁,面积约840㎡,2020年9月至2022年9月租赁期间免收租金;原大楼仓库库存种子70万公斤搬迁至长沙市长沙县春华镇长沙望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冷藏库储藏,储藏服务期为一年,储藏服务费单价为450元/吨/年;原大楼种子加工、包装、色选等设备已拆卸并搬迁至长沙市长沙县春华镇长沙望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仓库临时堆放,目前未完成安装。
4、据评估报告载:(1)根据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3日出具的执行决定书(2020)湘0102执9059号,将被告刘建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建春涉及预付账款3,305,259.20元,评估人员对该笔款项全额计提预计风险损失,评估值为零。(2)存货产成品中,种子质量的鉴定由企业质检部进行检测确认,其数量为多年累计数量,对于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企业未单独存放且数量较多,评估人员无法对其数量进行称重核实,本次评估以企业提供的相关数据为准,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对价值的影响。对于存货产成品中未取得品种审定证书及质量不合格的种子,按照可变现净值进行评估,估计售价根据标的企业2020年部分质量不合格种子转商销售的单价进行计算(1.85元/kg)。(3)标的企业与2010年至2015年5月期间与印度尼西亚泗水和荣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于2015年9月双方共同组建印尼杂交水稻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约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和荣公司占51%,标的企业占49%。截止评估基准日,双方认缴金额均未实际到位,也未开展经营活动。印尼杂交水稻有限公司组建后,标的企业派出项目团队,共计发生了6,203,093.34元的费用(主要包括项目组成员的薪酬、种子调运费、育种试验费、市场推广及考察费、差旅费及办公费),因合作双方关系破裂,以发生的费用无法计入组建的印尼杂交水稻有限公司的开办费。目前标的企业已聘请律所以法律途径办理印尼杂交水稻有限公司的注销工作,标的企业按会计准则进行费用化核算,计入经营损益,故本次评估将其他应收账款中的印尼项目组发生的6,203,093.34元费用,评估为零。(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对华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持股比例为2%,投资成本6,000,000.00元,账面价值6,000,000.00元。对华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由于未能收集到被投资方的财务资料,未能对被投资单位进行全面的评估,本次评估已经核实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其他具体相关事宜,请详见评估报告。
5、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19年度审计报告;(3)专项审计报告;(4)2021年2月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2068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因转让方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之间存在业绩对赌条款,现正在开展对赌诉讼维权,存在未结诉讼。受让方须同意转让方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业绩对赌约定的权利义务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不属于本次股权交易范围。
2、截至2021年2月28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280万元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约33万元,上述款项由标的企业偿还或受让方代偿。待借款及资金占用费全额归还至转让方后,方可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股权权属才发生变化。
3、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5、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7、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若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8、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9、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10、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00 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重庆农投种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0号华创大厦27-8至27-15
法定代表人胡波
注册资本2287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农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2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1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董事会决议
内部审议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交所集团
交易机构联系人张影联系电话***-********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受托机构联系人受托机构联系电话
备注
收费标准
相关附件下载: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0617(2)_rl82n6.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股权 裕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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