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铝合金门窗第二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南京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铝合金门窗第二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工程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DJW2021-044 1.招标条件 1.1南京市禄口新城佳苑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禄口空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资金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铝合金门窗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依据《关于南京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工程门窗、陶瓷砖申请计划批复》(电建物计划【2021】第21号)意见实施的首次公开招标采购铝合金门窗(一包件)流标,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2招标组织形式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招标采购组织单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实施开标、评审,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南京市禄口新城佳苑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二期EPC总承包工程位于南京市禄口新城胜利河以东、汉韵路以南、乾清路以西,包括8栋高层住宅、2栋配套服务楼和1个基层社区中心及地下车库,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6584.68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不大于2.491,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19264.46平方米。其中1#至8#楼为高层住宅为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设计层高为24层,建筑高度为69.6米;9#、10#配套服务楼为多层框架结构,设计层高为2层,建筑高度为8.1米;规划基层社区中心规划容积率不大于1.2,设计层高为2层,建筑高度11.55米。项目设计户型为经济适用房,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烈度为7度。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桩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下室及上部主体结构工程、装修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电梯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工程、消防、弱电管线等安装工程、室外市政配套及绿化景观工程等内容。项目建设单位为南京禄口空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江苏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苏威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5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2.2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本次采购物资为铝合金门窗、陶瓷砖,共两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铝合金门窗(一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资料,证书有效。 3.1.3生产能力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1.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各年度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设备优良,工艺先进;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能确保原材料质量;原材料进场检验、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具有专业的试验室,试验设施、仪器配备齐全,标定合格、有效,能够按要求进行质量管控;提供由通过【CMA】、【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近二年的委托检验报告资料,产品资料随货同行,能够保证可追溯。 3.1.6供货业绩: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5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1.7 履约信用要求: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5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1.8 其他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保供措施服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1.9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1年6月1日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21年6月1日16:00 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单位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北京建筑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交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应告知采购人,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具体包件的投标。已经在第一次招标支付了铝合金门窗(一包件)标书费的投标人,无需再缴纳。 4.3招标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到财务部门核实后赋予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权限。 4.4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21年6月16日上午9:3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有效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有意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16日8 时30分至9时30分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如变更开标会议地点以招标单位通知地点为准。 5.3推荐各投标人选择使用“开标后自动解锁”功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http://)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7.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禄口新城胜利河以东、汉韵路以南、乾清路以西 联 系 人:郝海青 电 话:185*****751 电子邮箱:186*****352@163.com">********0@qq.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 0000 1021 7074 8K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 联系人:陈军、高占坡 联系电话:***-******** 8. 公告附件8.1 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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