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基地“零直排区”创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航空基地“零直排区”创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航空基地“零直排区”创建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首创富北高银)28幢2单元1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07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GZB210518-B024
2、项目名称:西安航空基地“零直排区”创建项目
3、预算金额:1,016,987.44元
4、最高限价:1,016,987.44元
5、采购需求:西安航空基地“零直排区”创建项目,1项,采购预算: 1,016,987.44元,项目概况: 西安航空基地“零直排区”创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全面摸清航空基地辖区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等所有排水用户数量和分布情况,完成排水户内部排水路径及水系排放路径调查,掌握辖区排水户水环境工作基本情况,为加强和改善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客观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15 00:00:00至 2021-09-13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须提供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7)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8)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6-03 17:00:00止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首创富北高银)28幢2单元14层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1.报名及文件获取期限为:即日起至2021年6月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6-07 14:30:00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首创富北高银)28幢2单元14层投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88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思翔
电 话:********755
传 真:********755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兴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首创富北高银)28幢2单元14层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西安兴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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