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城市园林绿化公司多功能抑尘车采购服务 询价通知书 项目概况 阜宁县城市园林绿化公司抑尘车采购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获取询价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8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FZC[2021]32号 2、项目名称:阜宁县城市园林绿化公司多功能抑尘车采购服务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35.20万元;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5.20万元。 6、采购需求:阜宁县城市园林绿化公司多功能抑尘洒水车采购服务,主要采购内容为一辆抑尘车和必须配件以及与采购相关的一切衍生服务等。 7、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一个标段,主要采购一辆抑尘车及相关配件采购、运输、供货、验收、售后等以及一切衍生服务;本次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供货到位,并交付采购人正常投入使用。 9、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等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最新合格标准和本次采购文件要求(所有产品质量保修期均自验收交货使用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因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采购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采购文件,各潜在供应商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特别提醒:1、报名信息审核时间分为四个时段:每日8:30、11:00、14:30、17:00.2、供应商报名信息提交后,无需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工作人员自动对各供应商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3、如有当日报名结束的项目,且供应商在17:00以后提交的,可以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18:00以后提交的到下一个工作日审核。咨询电话: ****-********)。 2、询价通知书期限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5月27日8:30至2021年6月3日19:00。 3、询价采购文件售价:0元/份。请各潜在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询价采购文件(由于询价采购文件发售系统,无法识别0元支付,故询价采购文件系统中询价采购文件售价为0.01元,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可以凭单位支付证明办理退还手续)。 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8日15:00整,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6月8日15:00整,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七、本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成交供应商的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完成后,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本次采购货品全部供货到位且经采购人验收、试用无任何问题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留5%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采购人确认无问题后一次性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老阜宁大桥北端西侧(桥头公园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天鹅湖国际商业中心八楼(锦朵酒店楼上)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2021 年 5 月 27 日 附件: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城市园林绿化公司多功能抑尘车采购服务” 投 标 的 函 致:(采购人) (代理公司) 我公司于年月日报名“阜宁县城市园林绿化公司多功能抑尘洒水车采购服务”(项目编号:FNFZC[2021]32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采购文件。现由于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