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水土保持综合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水土保持综合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19778
项目名称:2021年水土保持综合管理政府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40,000.00
最高限价(元):840,000.00
1 主要工作内容
1.1无人机核查项目
完工项目。2020年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个县最多抽查3.5平方公里,2020年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每个县抽查1平方公里,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小流域治理工程和侵蚀沟治理工程每个县抽查一条小流域或项目区,每个小流域或项目区抽查2平方公里。
1.2在建项目。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小流域治理工程随机抽查4个县,一个县抽查1平方公里
1.3抽查比例。参照水利部竣工验收项目要求以及GB/T15773-2008规范简化要求,小流域治理项目封育、保土措施复核30%以上,其余措施全覆盖。侵蚀沟治理项目区治理措施全部复核。
2 合同履约执行的相关标准:GB/T16453.1~6-2008、GB/T15773-2008、GB/T18377.3-2001。
3 实施地点:抚顺(清原县)、本溪、丹东、锦州、阜新、葫芦岛(建昌县)等6市,采用无人机和移动终端方式抽查核查42平方公里(预期实施地点)。
4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及合同约定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成果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60,000.00
最高限价(元):860,000.00
1、主要工作内容
1.1无人机核查项目
1.1.1.完工项目。2020年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个县最多抽查3.5平方公里,2020年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每个县抽查1平方公里,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小流域治理工程和侵蚀沟治理工程每个县抽查一条小流域或项目区,每个小流域或项目区抽查2平方公里。铁岭县2019年完工项目复核3.5平方公里。
1.1.2.在建项目。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小流域治理工程随机抽查4个县,一个县抽查1平方公里
1.1.3.抽查比例。参照水利部竣工验收项目要求以及GB/T15773-2008规范简化要求,小流域治理项目封育、保土措施复核30%以上,其余措施全覆盖。侵蚀沟治理项目区治理措施全部复核。
1.2遥感影像效益评价
随机抽取4个项目县的其中一个项目区,抽查项目区全部采用遥感影像解译开展治理效果评价。
2、合同履约执行的相关标准:GB/T16453.1~6-2008、GB/T15773-2008、GB/T18377.3-2001。/
3、实施地点:辽阳、铁岭(2019年铁岭县项目复核)、朝阳葫芦岛(绥中县)等4市抽查36平方公里,开展4个2018年国家项目遥感评估。
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及合同约定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成果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00
1、主要工作内容
1.1无人机核查项目
1.1.1.完工项目。2020年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个县最多抽查3.5平方公里,2020年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每个县抽查1平方公里,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小流域治理工程和侵蚀沟治理工程每个县抽查一条小流域或项目区,每个小流域或项目区抽查2平方公里。
1.1.2.在建项目。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小流域治理工程随机抽查4个县,一个县抽查1平方公里
1.1.3.抽查比例。参照水利部竣工验收项目要求以及GB/T15773-2008规范简化要求,小流域治理项目封育、保土措施复核30%以上,其余措施全覆盖。侵蚀沟治理项目区治理措施全部复核。
2、合同履约执行的相关标准:GB/T16453.1~6-2008、GB/T15773-2008、GB/T18377.3-2001。
3、实施地点:沈阳、鞍山、抚顺(抚顺县、新宾县)、营口、铁岭等5市抽查40平方公里。
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及合同约定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成果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115,000.00
最高限价(元):1,115,000.00
1、主要工作内容
1.1、采用采购人提供2021年卫星遥感影像和上一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土地利用类型划分成果,根据《2020 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技术指南》及水利部2021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相关文件和技术要求,完成项目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1.2、汇总2021年辽宁省级监测区(包括本标段在内的两个标段,面积共计7495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
1.3、依据采购人提供2020年度水土流失监测成果和水土保持相关资料,编制辽宁省2020年水土保持公报。
2、合同履约执行的相关标准:《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技术规定(试行)》及2021年水利部印发的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任务相关文件。
3、实施地点: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盘锦等5市36个县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消长分析评价,36888平方公里。
4、验收标准:提交相关矢量数据、技术报告及专题图件等需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并通过水利部或松辽委复核,并通过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组织的专家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省级监测区域动态监测暂定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成果验收,但该时间节点最终以水利部要求为准;辽宁省水土保持公报要求在《中国水土保持公报》发布后1个月内完成编制,3个月内完成印制、发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985,000.00
最高限价(元):985,000.00
1、主要工作内容
1.1、采用采购人提供2021年卫星遥感影像和上一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土地利用类型划分成果,根据《2020 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技术指南》及水利部2021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相关文件和技术要求,完成项目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2、合同履约执行的相关标准:《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技术规定(试行)》及2021年水利部印发的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任务相关文件。
3、实施地点:大连、锦州、葫芦岛、辽阳、营口等6市34个县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消长分析评价,38062平方公里。
4、验收标准:提交相关矢量数据、技术报告及专题图件等需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并通过水利部或松辽委复核,并通过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组织的专家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省级监测区域动态监测暂定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成果验收,但该时间节点最终以水利部要求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0
1、主要工作内容
对辽宁省辖区范围内的15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第三方跟踪评估。
2、合同履约执行的相关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及水利部印发的相关文件。
3、实施地点:本包服务范围为在建项目及自主验收备案后核查共15个。
4、验收标准:完成15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第三方评估工作,形成成果报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合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30日前,提交成果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0
1、主要工作内容
对辽宁省辖区范围内的15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第三方跟踪评估。
2、合同履约执行的相关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及水利部印发的相关文件。
3、实施地点:本包服务范围为在建项目及自主验收备案项目共15个。
4、验收标准:完成15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第三方评估工作,形成成果报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合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30日前,提交成果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8
预算金额(元):1,470,000.00
最高限价(元):1,470,000.00
1、主要工作内容
1.1、获取本包范围内的2021年上、下半年两期遥感影像,开展遥感影像处理、扰动图斑解译和现场复核及认定、确定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清单等项工作,完成两次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任务。
本包范围为营口市、阜新市、朝阳市、盘锦市等4个市。
1.2、完成本包范围内水利部下发2021年人为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及认定、确定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清单、上报等项工作。
1.3、汇总2021年全省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成果。
1.4、负责2020年全省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成果的图层分类处理工作。
合同履约执行的相关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及水利部印发的相关文件。
2、实施地点:营口、阜新、朝阳、盘锦4市。
3、验收标准:一是对营口、阜新、朝阳、盘锦4市水利部遥感监管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开展现场复核及认定,确定违法违规项目清单;二是获取2021年营口、阜新、朝阳、盘锦4市两期遥感影像,开展省级遥感监管加密工作,确定违法违规项目清单;三是汇总全省监管成果工作,形成成果报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合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数据整理、上报等相关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果水利部有具体时间要求,按其要求时限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9
预算金额(元):1,260,000.00
最高限价(元):1,260,000.00
1、主要工作内容
1.1、获取本包范围内的2021年上、下半年两期遥感影像,开展遥感影像处理、扰动图斑解译和现场复核及认定、确定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清单等项工作,完成两次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任务。
1.2、完成本包范围内水利部下发2021年人为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及认定、确定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清单、上报等项工作。
2、合同履约执行的相关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及水利部印发的相关文件。
3、实施地点:沈阳、丹东、抚顺3市。
4、验收标准:一是对沈阳、丹东、抚顺3市水利部遥感监管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开展现场复核及认定,确定违法违规项目清单;二是获取2021年沈阳、丹东、抚顺3市两期遥感影像,开展省级遥感监管加密工作,确定违法违规项目清单;三是形成成果报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合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数据整理、上报等相关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果水利部有具体时间要求,按其要求时限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10
预算金额(元):1,240,000.00
最高限价(元):1,240,000.00
1、主要工作内容
1.1、获取本包范围内的2021年上、下半年两期遥感影像,开展遥感影像处理、扰动图斑解译和现场复核及认定、确定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清单等项工作,完成两次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任务。
本包范围为本溪市、锦州市、铁岭市、葫芦岛市等4个市。
1.2、完成本包范围内水利部下发2021年人为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及认定、确定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清单、上报等项工作。
2、合同履约执行的相关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及水利部印发的相关文件。
3、实施地点:本溪、锦州、铁岭、葫芦岛4市。
4、验收标准:一是对本溪、锦州、铁岭、葫芦岛4市水利部遥感监管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开展现场复核及认定,确定违法违规项目清单;二是获取2021年本溪、锦州、铁岭、葫芦岛4市两期遥感影像,开展省级遥感监管加密工作,确定违法违规项目清单;三是形成成果报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合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数据整理、上报等相关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果水利部有具体时间要求,按其要求时限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11
预算金额(元):1,230,000.00
最高限价(元):1,230,000.00
1、主要工作内容
1.1、获取本包范围内的2021年上、下半年两期遥感影像,开展遥感影像处理、扰动图斑解译和现场复核及认定、确定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清单等项工作,完成两次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任务。
1.2、完成本包范围内水利部下发2021年人为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及认定、确定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清单、上报等项工作。
2、合同履约执行的相关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及水利部印发的相关文件。
3、实施地点:大连、鞍山、辽阳3市。
4、验收标准:一是对大连、鞍山、辽阳3市水利部遥感监管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开展现场复核及认定,确定违法违规项目清单;二是获取2021年大连、鞍山、辽阳3市两期遥感影像,开展省级遥感监管加密工作,确定违法违规项目清单;三是形成成果报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合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数据整理、上报等相关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果水利部有具体时间要求,按其要求时限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潜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境外企业招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55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人国际酒店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7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后,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电子邮箱LSZXZBDL@163.com发送邮件并致电
***-********,邮件包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盖章扫描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盖章扫描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保证金转出基本账户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发送至邮箱。注:如果疫情发生变化出现特殊情况,一切按照疫情管控防控措施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十四纬路五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邮箱地址: lszxzbdl@163.com
开户行: 建设银行沈阳桂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雪